安徽:马鞍山能辐科技有限公司《高能电子加速器辐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马鞍山能辐科技有限公司《高能电子加速器辐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0551-62775368
监督电话:0551-62376172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高能电子加速器辐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台创园牛屯河路189号
建设单位:马鞍山能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祥安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马鞍山能辐科技有限公司拟租用安徽日享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台创园牛屯河路189号),建设电子加速器机房及配套设施,开展高能电子加速器辐照加工项目。项目共购置2台10MeV电子加速器设备,配套不锈钢辊道输送线、冷却机组等相关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电子加速器机房的主体建设工程、屏蔽防护措施建设、装饰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拟建设的电子加速器机房为南北相邻的两间机房,均为地上两层混凝土结构,其中一层为辐照室,二层为主机室和辅助用房,一层和二层通过楼梯连接,涉及工程量较小,施工周期约180天,施工时间较短,工程施工期间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序将产生噪声、扬尘、固体废物、施工废水等污染物。
(一)施工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噪声由施工机械造成,如破碎机械、打桩机械、混泥土搅拌机、升降机等,施工期噪声控制主要措施如下:
1.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
2.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施工机械尽量设置在敏感保护目标较远的地方。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震或消声措施,如在声源周围设置屏障、加隔震垫、安装消声器等,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并可由施工企业自行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
3.施工单位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从施工工艺上和设备上可控制环境噪声,采用新技术和低噪声设备,控制噪声污染。 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产生。
4.运输车辆和工地大吨位载重汽车应禁止鸣号。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二)施工扬尘
施工期间产生扬尘的作业主要包括:场地平整、打桩、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具体措施如下:
1.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二次扬尘作业面,场地洒水后可大大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
2.施工过程堆放的渣土必须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对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以减少洒落;屑粒物料与多尘物料堆的四周与上方应封盖,以减少扬尘;如需经常取料而无法覆盖,则应当洒水以减少扬尘。
3.依托生产厂房建设过程中在施工场地出口设置的车辆清洗池,车辆驶出施工场地前,将车厢外和轮胎冲洗干净,避免车辆将泥土带到道路上产生二次扬尘,冲洗水经沉淀后可循环使用。
4.使用商品混凝土,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大于四级风天气禁止土方工程。
5.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做到“六个百分百”。即现场封闭式管理百分之百、场区道路硬化百分之百、渣土物料蓬盖百分之百、洒水清扫保洁百分之百、物料密闭运输百分之百、出入车辆清洗百分之百。
(三)施工废水
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对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等废水进行沉淀处理。该部分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机械设备冲洗设置固定场地,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及冲洗,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污水由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产生,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进入周边地表水体,对其水质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弃渣、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施工过程中对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剩余少量建筑垃圾在城市管理局指定的地点倾倒。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运行期环境影响
(一)辐射影响
报告表采用《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HJ979-2018)中的公式,按照额定最大能量、最大剂量率、最大工作负荷等条件和参数进行计算,机房周围主要关注点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遵循实践的正当性、安全与防护的最优化等要求,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均满足剂量约束值。
(二)废气
项目两间电子加速器机房辐照室和主机室均通过格栅门自然进风,其二层主机室产生的废气通过主机室内安装的钛膜冷却风机(风量为570m3/h)连接风管经扫描盒安装孔排入一层辐照室。一层辐照室内排风口位于束流中心正下方,通过深埋地下的风道穿过辐照室西侧外墙,连接到辐照室西侧的排风机,两间机房各安装一台排风机(F4-72-7A 玻璃钢离心通风机),风量为11000~23000m3/h,辐照室内风道埋地深度约在-390mm~-990mm,排风机连接排风管道排放,排风管排放口标高为15m(穿过机房上方厂房顶板),即臭氧和氮氧化物通过管道延伸到厂房顶且高出厂房屋脊排放至室外。结合前文估算结果,本项目两间电子加速器机房在关闭加速器后排风机运行的持续时间可设定为8min,即加速器停止工作后,辐射室内排风机继续运行8min后,辐照室内臭氧浓度能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中臭氧MAC控制限值0.3mg/m3,此时工作人员方可进入辐照室。两间机房辐照室拟设置通风联锁装置,辐照室排风机与控制系统联锁,加速器停机后,只有达到预先设定时间后才能开门,以保证辐照室内臭氧等有害气体浓度低于允许值,建设单位应明确两间机房预先设定的时间不少于8min。臭氧和氮氧化物等废气通过排风管道排出,臭氧排放的最大浓度即各辐照室内臭氧平衡浓度,臭氧在常温下可自行分解为氧气,对环境影响较小;氮氧化物的产额约为臭氧的三分之一,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排风管道采用埋地设计,类似“U”型穿墙方式,辐照室内的X射线至少经过5次散射才能到达机房外,排风管道的设计未破坏加速器机房的整体屏蔽防护效果,满足辐射防护的要求。因此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产生废气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两间电子加速器机房新增的排风机、加速器冷却系统冷却塔和钛膜冷却风机,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减振基础、通风管道接头处采用软性接头、建设隔声房用以安装声源设备等降噪措施后,由污染源项分析可知,本项目建成营运后,对安徽日享鲜食品有限公司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且拟建项目厂界周围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四)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安徽日享鲜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的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和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电子加速器拟配套的水冷系统采用循环冷却水,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
(五)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生活垃圾和辐照产品的包装废物,对于可能剩余或损坏的辐照产品,全部由客户自行带走,不会留存和处置。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日产日清;辐照产品包装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机房西北角包装废物暂存点,后续重复利用或外售利用。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类项目,建设单位可不开展公众参与。
有关部门意见:《和县发展改革委备案表》(项目代码为2511-340523-04-01-644737)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监督:18969091791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