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跨省补充产能项目之听证会
在推动备案产能与实际产能统一中,补齐已建成项目的水泥熟料产能时,出现少量跨省产能置换项目。
按产能置换办法(2024年本)规定,跨省新建项目的,项目建设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公示产能置换方案前,应委托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召开听证会。也就是说,要召开听证会的产能置换项目仅限于需跨省进行产能置换的新建项目。
近日,见到北方某省工信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省内某水泥有限公司日产525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补充产能置换方案听证会的公示。该补充产能拟来自南方某省一条2500t/d水泥熟料线。公示称,依法依规从严审核项目产能置换方案,防止弄虚作假,消除补产能隐患而召开听证会。
跨省产能置换新建项目召开听证会制度源自2018年8月工信部与发改委两部委办公厅下发的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通知要求,对跨省开展产能置换的,公示前应由项目建设地省级主管部门委托全国性的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召开听证会。坚决依法依规从严审核项目产能置换方案,防止弄虚作假,消除新增产能隐患。
产能置换办法(2024年本)亮点之一就是如何简化跨地区产能转移程序。简化了部分产能跨地区产能转移程序,促进市场要素有序流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办法并没规定合规生产线跨省产能转移用于补齐产能的项目在公示产能置换方案前,要履行委托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召开听证会程序。既然对新建项目跨地区产能转移程序都能给予了简化,那对只是合规生产线跨省产能转移用于补齐产能的项目更无必要额外增加一道程序吧!
依法依规从严审核项目产能置换方案,防止弄虚作假,消除补产能隐患很有必要,但补产能有否必要像对待新建项目一样“兴师动众”召开听证会,这样做是否有助于简化跨地区产能转移程序,促进市场要素有序流动值得商榷。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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