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地13年 水泥企业被罚近70万元
近日,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海自然资监处决字﹝2025﹞114号,对内蒙古千峰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违法占地行为作出处罚,总计罚款69.772145万元。
处罚内容如下:
1、责令内蒙古千峰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在千里山工业园区水库南侧占地建设修路、建设生产设备、开采排渣非法占用的土地124690.6平方米退还至海勃湾区人民政府;
2.对2009年3月至2014年5月非法占用的土地110920.09平方米(合166.38亩)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110920.09平方米×5元/平方米=554600.45元(伍拾伍万肆仟陆佰元肆角伍分);
3.2014年5月至2021年9月非法占用的土地13710.7平方米(合20.57亩)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13710.74平方米×10元/平方米=137107元(壹拾叁万柒仟壹佰零柒元整);
4.2021年12月至2022年10月非法占用的土地60.14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60.14平方米×100元/平方米=6014元(陆仟零壹拾肆元整)。
罚款总计:697721.45元(陆拾玖万柒仟柒佰贰拾壹元肆角伍分)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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