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注意!《辽宁省矿山综合治理条例》10月施行

2019/08/05 10:11 来源:辽宁日报

辽宁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2018年10月,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的意见。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齐抓共管,全省非煤矿山管理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7月30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辽宁省矿山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辽宁作为资源大省,矿业经济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发展提供了重要物质支撑,但各类矿山积累的问题也日益增多,影响辽宁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辽宁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2018年10月,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的意见。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齐抓共管,全省非煤矿山管理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为从根本上推动矿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启动《条例》的立法程序。《条例》着眼于引导建立布局合理、节约高效、环境优美、安全稳定的矿山开发建设新格局,对矿山综合治理各方面作了严格规范,强化了问题导向。

  ——明确政府在综合治理中的职责、体现监管力度。《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矿山建设、检查验收、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地质恢复等方面的监管职责,在立法层面构建了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企业治理、群众参与的工作体系。

  ——对矿企转型和矿山建设坚持宽严相济、有保有压。按照绿色开发、节约集约、技术创新的要求,《条例》对加快矿山企业技术、工艺和装备改造,促进传统矿山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作了规定,以增强矿山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对新增矿山坚持严格准入条件。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矿山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生态保护、矿产资源规划以及产业政策等规定。申请新立矿业权的,规定应当具备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得生态环境部门的批准文件、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未纳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条件。

  ——对矿山安全生产坚持突出重点、依法从严。《条例》明确,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条例》强化了对尾矿库的治理责任,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尾矿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尾矿库进行治理。

  ——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坚持明确责任、规定义务。《条例》明确,排放污染物的矿山企业是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对其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以及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承担责任。矿山企业应当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承担主体责任,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依法治理,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

编辑:刘群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中国能建易普力禹州分公司:智慧化绿色矿山建设,守护绿水青山

中国能建易普力禹州分公司致力于打造绿色矿山,采用智能技术实现绿色开采和生态修复,使用环保设备降低粉尘排放,加强水资源管理和循环利用,推进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计划进一步升级全产业链智慧化,淘汰落后工艺,减少碳排放,努力成为绿色矿山运营的行业标杆。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计划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目标是到2027年设备投资显著增长,能效和数字化水平提升,报废汽车和废旧家电回收量增加。方案涵盖工业、农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设备改造,以及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并强调回收利用和标准提升,旨在促进产业升级和绿色发展。政府将提供财税金融支持和科技创新保障,同时加强统筹和宣传工作。

宁夏矿产资源改革:全面实行净矿出让,强化市场配置作用

宁夏推出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实行全部矿种净矿出让,矿业权出让全面竞争方式,调整出让登记权限,强化矿业权准入条件,并放宽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延续、变更限制,旨在发挥市场作用,保障资源安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周评]东北:大面积喊涨,落实情况不明(4.22-4.28)

据中国水泥网行情数据中心消息,东北地区5月执行错峰停窑,水泥价格喊涨20-60元/吨,目前市场需求表现不佳,涨价落实前景不明。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30

青海省

¥ 416.22
2024-04-30

甘肃省

¥ 382.91
2024-04-30

陕西省

¥ 327.04
2024-04-30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30

云南省

¥ 312.39
2024-04-30

贵州省

¥ 312.57
2024-04-30

四川省

¥ 352.34
2024-04-30

重庆

¥ 331.21
2024-04-30

海南省

¥ 432.19
2024-04-30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4-30

广东省

¥ 324.44
2024-04-30

湖南省

¥ 316.08
2024-04-30

湖北省

¥ 319.39
2024-04-30

河南省

¥ 282.33
2024-04-30

山东省

¥ 321.62
2024-04-30

江西省

¥ 317.07
2024-04-30

福建省

¥ 303.10
2024-04-30

安徽省

¥ 313.99
2024-04-30

浙江省

¥ 332.74
2024-04-30

江苏省

¥ 309.21
2024-04-30

上海

¥ 332.73
2024-04-30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4-30

吉林省

¥ 358.29
2024-04-30

辽宁省

¥ 324.97
2024-04-30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30

山西省

¥ 315.65
2024-04-30

河北省

¥ 342.12
2024-04-30

天津

¥ 368.21
2024-04-30

北京

¥ 339.43
2024-05-03 18: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