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6-03-24 17:29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筑牢电力设施安全防护屏障,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夯实我省高质量发展能源保障基础,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6年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全民依法护电,筑牢电网防线。

  二、活动时间

  2026年3月25日至4月24日,3月28日为全省统一上街集中宣传日。

  三、宣传对象

  (一)重点人群。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职能机构工作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工程车辆、特种机械驾驶及操作人员,施工工地现场作业人员;城市绿化、乡村植树造林等园林施工人员;输电线路沿线、变电站周边居民,大中小学在校学生;塑料大棚、农业地膜经营管理者,鱼塘主、垂钓爱好者、风筝爱好者、孔明灯释放者,废品回收站点经营管理者;电动自行车使用及充电场所管理人员。

  (二)重点场所。各类施工企业、混凝土公司、工程车辆销售及维修站点、在建施工工地;公园、广场、旅游景区、林区河道周边、城乡结合部;各级各类学校、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工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农村变压器台区周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苗圃、养殖场、废品回收站等场所。

  四、宣传方式

  (一)线上全媒体矩阵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平台、电力企业官方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直播平台等渠道,刊播电力设施保护普法视频、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曝光、节约用电及绿色用电科普知识。开展电力安全创意短视频、公益海报征集评选,组织线上直播答疑、有奖知识竞答等互动活动。推送电力设施保护温馨提示、法律法规解读等内容,扩大线上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线下集中精准宣传。深入开展“五进+N”(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拓展进工地、进景区、进商超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定制宣传小礼品、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图文展板等形式营造氛围;举办电力设施保护专题讲座、现场咨询服务,运用VR触电体感模拟、电力安全应急演练等沉浸式体验方式,开展触电急救、漏电保护使用、电力设施应急防护等技能培训,提升群众实操能力。

  (三)政企联动主动服务宣传。供电企业配合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组建政企联合宣传服务队,主动上门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政策法规宣讲,明确各方保护责任和义务;针对基层组织开展专项培训,讲解破坏电力设施的危害性及法律后果,推动形成政企协同护电格局。

  (四)现场作业融合宣传。将宣传工作与电力设施检查、现场作业、上门服务深度结合,组织工作人员对电力设施周边居民、经营主体开展“面对面”的口头宣讲、书面告知、电子推送等专题宣传。在现场作业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对周边人员做好安全提醒,实现宣传与运维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五、宣传内容

  (一)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河北省电力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列举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过失损坏电力设施,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法作业等典型案例,讲解相关法律责任、赔偿标准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依据。讲解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危险作业行政许可的范围、审批流程,公布全省电力设施保护举报电话、安全用电服务热线及隐患有奖举报渠道。

  (二)防机械外破专项宣传。针对施工企业、特种车辆操作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施工安全隐患专题宣讲,严格落实电力设施周边危险作业向属地供电企业报备制度;为超高机械车辆粘贴安全警示标识,建立施工单位与供电企业联动微信群,定期推送安全提示、典型事故案例,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杜绝机械外破电力设施事件。

  (三)防树障隐患专项宣传。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植物所有者开展树障隐患宣传,宣传安全规范内容,严禁种植杨树、法桐、油松等高大乔木和油脂类树木;讲解存量树障的清理、移植标准和流程,属地供电企业联合乡镇(街道)、村委会在重点区域张贴树障清理通知,在超高树木上张贴致树主的一封信,引导规范、科学、安全开展绿化工作,从源头消除树障隐患。

  (四)防异物、防山火专项宣传。制定针对性宣传措施,在电力设施周边张贴宣传海报、粉刷安全标语;重点宣传线路周边防尘网、塑料布、锡箔纸等易漂浮物的清理要求,制止放风筝、钓鱼、堆放垃圾等高危行为;倡导文明祭祖、安全用火,严禁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烧荒、燃放烟花爆竹,配合林业、消防等部门开展山火防控宣传,运用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并处置火灾隐患,构建群防群治的防火护电体系。

  (五)安全用电与绿色用电宣传。向城乡居民开展低压用电安全普及,讲解家用电器安全使用、触电紧急救护、低压触电安全距离等知识,鼓励用户装设漏电保护器;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规范充电宣传,排查充电场所电气安全隐患,杜绝火灾、触电事故;普及节约用电、绿色用电知识,推广节能家电、智能用电设备,引导全社会树立低碳用电理念,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

  (六)重要电力设施保护宣传。针对特高压、京津供电骨干线路、新能源并网关键设施等重要电力设施,开展全线专项巡视宣传,严格落实输电通道保护区内土地规划、林木种植、施工作业等审批要求,常态化开展隐患治理,完善“一患一档”动态管理,增强社会各界保护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发改部门、电力企业要充分认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将宣传月活动作为保障能源安全、服务民生发展的重要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加强统筹部署和协作配合,创新宣传模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宣传举措落地见效。

  (二)聚焦重点难点,精准推进落实。紧扣本次宣传主题,围绕机械外破、树障隐患、异物山火等问题,开展靶向宣传和隐患排查,对临近大棚、施工工地、苗圃、鱼塘等重点区域的线路,加装在线监测装置,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植树、违章建筑、违章作业等行为,切实消除电力设施安全隐患。

  (三)广泛发动群众,构建共治格局。持续推广全民有奖护电模式,优化微信公众号“隐患有奖举报”平台功能,加大举报奖励宣传力度。完善群众护线员制度,开展护线员业务培训,鼓励线路沿线群众、志愿者争当护线员,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负责、社会参与、全民护电”的保护格局。

  (四)强化科技支撑,提升护电效能。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无人机、在线监测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和隐患排查的智能化水平。通过科技手段精准识别高风险区域和行为,实现宣传内容精准推送、隐患问题及时处置,推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

  (五)做好总结提炼,固化工作成果。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典型案例,对宣传成效显著、隐患整改到位的单位进行宣传推广;针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要汇总全省各地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2026年4月28日前报送我委。

  联系人:周怡龙   0311-88600095

  电子邮箱:DLB2009@hbdrc.gov.cn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3日

监督:18969091791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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