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签订《浙江省水泥行业按备案产能生产倡议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工信部等部门关于规范水泥行业产能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月9日,在浙江省水泥协会会长扩大会上,与会代表签订了《浙江省水泥行业按备案产能生产倡议书》,全文如下:
浙江省水泥行业按备案产能生产倡议书
2026年2月9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工信部等部门关于规范水泥行业产能管理的通知精神,依法依规化解产能过剩,遏制“内卷式”无序竞争,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2026年2月9日,浙江省水泥协会会长扩大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就规范产能管理等问题达成广泛共识。参会单位承诺,将严格落实国家规范产能管理要求,并向全省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规范产能管理是化解产能过剩,实现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型发展,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措施。也是扭转当前“价格洼地”的现时举措。各熟料生产企业应提高站位,应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政策要求上来。
二、自本倡议书签订发布之日起,各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政策,按备案产能组织生产。“生产线实际日产量不得超过备案日产能的 110%,实际年产量不得超过备案年产能(年产能=备案日产能×生产天数)”。
三、积极支持建设全省熟料产量在线监测系统。支持协会牵头,建立全省水泥熟料产量在线监测系统。在熟料监测设施未建成落地以前,各企业按照《浙江省水泥行业熟料生产线合规生产实施方案》要求,按时向协会报送有关材料数据,并接受协会组织的监督抽查。
四、各企业要积极践行自律承诺,按要求抓好有关工作落实。同时及时向政府部门和协会反映发现的问题,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共同推动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发起单位:
浙江省水泥协会
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海螺浙江区域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山虎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豪龙水泥有限公司
浙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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