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高锰钢铸件的材料牌号、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 1.2本标准适用于建材机械中的高锰钢铸件。 2引用标准 GB22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228金属拉力试验法 GB231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GB2106金属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YB3210高锰钢铸件技术条件 JC40l.3建材机械用铸钢件缺陷处理规定 Jc10l.4建材机械用铸钢件交货技术条件 3材料牌号高锰钢铸件的材料牌号见表1表 1材料牌号用途 ZGMn13-A强烈冲击高负荷磨损铸件 ZGMn13-B一般冲击磨损铸件 ZGMn13Cr2高屈服耐磨铸件 4技术要求 4.1化学成份高锰钢的化学成份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材料牌号元素含量% C Mn Si P S Cr ZGMn13-A 1.10-1.30 11.00-13.00 0.40-0.70≤0.07≤0.04 - ZGMn13-B 1.00-1.40 11.00-14.00 0.30-0.80≤0.09≤0.05 - ZGMn13cr20.90-1.30 11.00-14.00 0.30-0.80≤0.08≤0.04 1.50-2.50 4.2机械性能高锰钢铸件必须进行水韧处理,处理后试样的机械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材料牌号机械性能最小值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延伸率冲击吸收功硬度σsσbδ5Akv HB N/mm[2] N/mm[2] % J ZGMn13-A - 680 25 92≤229 ZGMn13-B - 640 20 -≤229 ZGMn13Cr2380 710 20 -≤243 4. 3金相组织 4.3.1高锰钢铸件水韧处理后试样的金相组织应为奥氏体,允许晶粒内残存少量分散的碳化物,晶界存在断续网状碳化物。 4.3.2 ZGMn13-A、ZGMn13-B的金相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a.碳化物不超过YB 3210第一评级图的3级、3A级或3B级; b.非金属夹杂物总和(氧化物+硫化物)不超过YB 3210第二评级图的3A级或4A级。 4.4尺寸公差 4.4.1高锰钢铸件的主要尺寸公差为CT12级;中小型铸件的装配尺寸公差为CT11级,其值见表4。表 4 mm铸件≤100 >100 >160 >250 >400 >630 +1000 >1600基本尺寸~160~250~400~630~1000~1600~2500 CT11 +1.8 +2.0 +2.2 +2.5 +2.8 - - -公 -2.6 -3.4 -3.4 -3.7 -4.2 - - -差 CT12 +2.4 +2.8 +3.2 +3.6 +4.0 +4.4 +5.2 +6.0 -3.6 -4.2 -4.8 -5.4 -6.0 -6.6 -7.8 -9.0 4.4.2高锰钢铸件的孔一般应铸出。装配孔和槽的尺寸公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 5 mm孔径和槽尺寸≤25〉25~40〉40~63〉63~100公 +2.4 +2.7 +3.0 +3.3差 -0.8 -0.9 -1.0 -1.1 4.4.3装配孔距尺寸公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 6 mm装配孔距≤100〉100〉160〉250〉400〉630〉1000尺寸~160~250~400~630~1000~1600公差±2.2±2.5±2.8±3.1±±3.5±4.0±4.5 4.5形状公差 4.5.1直线度和平面度公差应不超过表7的规定。表 7 mm铸件基本≤250〉250〉400〉630〉1000〉1600尺寸~400~630~1000~1600~2500公差值 2 3 4 5 6 7 4.5.2圈形铸件的圆度公差应不超过表8的规定。表 8 mm铸件基本≤400〉400〉630〉1000〉1600尺寸~630~1000~1600~2500公差值 4.5 5.0 5.5 6.5 7.5 4.6铸件重量偏差 4.6.1铸件重量偏差不得超过表9的规定。表 9铸件公称重量kg≤50〉50~150〉150~300〉300~800偏差率%±6.0±5.5±5.0±4.5 4.6.2铸件公称重量以铸件工艺重量为准,包括加工余量、工艺补正量等,可用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考核。 a.合格铸件的首件实际重量。 b.在批量件中,取10个合格铸件的平均重量。 4. 7外观质量 4.7.1铸件上的型砂、芯砂、飞边、毛刺等必须清除干净;浇冒口和多肉必须切除;在装配面的凸点应打磨平整。 4.7.2铸件出现缺陷时,按JC 401.3执行。 5试验方法 5.1化学成分分析 5.1.1化学分析用试块应在钢水包中或浇注中途制龋 5.1.2化学成分的分析,按GB 223规定执行。 5.2机械性能试验 5. 2.1机械性能或金相组织用试块应在浇注中途按图1单独铸出,并应与其代表的铸件同炉进行水韧处理。 5. 2.2拉力试验按GB 228规定执行。 5.2.3冲击试验按GB 2106规定执行。 5.2.4硬度试验按GB 231规定执行。 5.3金相组织检验金相组织检验按YB 3210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与交货技术条件检验规则与交货技术条件按JC401.4规定执行。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建材装备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归口。本标准由
沈阳水泥机械厂、陕西省延河水泥机械厂和
湖北水泥机械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心奇、牛金虎、刘国益。本标准的ZGMnl3Cr2是参照采用日本JISG 5131-19798《高锰钢铸件》中的SCMnH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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