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新疆对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2019/06/08 09:51 来源:法制网

即日起,新疆将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一超四罚”。......

  即日起,新疆将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一超四罚”。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确保全区公路运输秩序和交通安全有关事宜的通告》,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加大源头治超力度。

  《通告》提出,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进行“一超四罚”:在执法中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除依法责令卸载并处罚外,还将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三次及以上的的货运车辆吊销其道路运输证;一年内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超载三次及以上的,将取消其从业资格;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停业整顿,并一年内不予新增车辆和业务,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对违法货运源头单位依法予以处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还会被列入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

  《通告》要求,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信用体系,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做好严重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信息汇总、录入和报送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货运源头单位进行核查,建立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货运装载源头的经营、装载等环节进行监管,依法清理取缔违法经营企业、公路沿线非法砂石料场及货物分装站场,杜绝货车中途加载、短途驳载等行为,严禁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对路面治超联合执法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实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货运装载源头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由属地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通报或抄告的货运装载源头单位依法查处。

编辑:曾家明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4月29日新疆水泥市场价格行情动态

4月29日,西北水泥价格指数为118.53,环比上升0.26%,同比下跌18.27%。同时新疆P.O 42.5散装水泥报价462-515元/吨。

4月26日新疆水泥市场价格行情动态

4月26日,西北水泥价格指数为118.22,环比上升0%,同比下跌18.48%。同时新疆P.O 42.5散装水泥报价456-514元/吨。

4月25日新疆水泥市场价格行情动态

4月25日,西北水泥价格指数为118.22,环比上升0%,同比下跌18.48%。同时新疆P.O 42.5散装水泥报价461-502元/吨。

4月24日新疆水泥市场价格行情动态

4月24日,西北水泥价格指数为118.22,环比下降0.54%,同比下跌18.46%。同时新疆P.O 42.5散装水泥报价473-516元/吨。

新疆建材行业协会会长吕志坚率新疆头部水泥企业赴红狮与尧柏集团调研

展望未来,随着国家对西北地区的开发力度不断加大,新疆水泥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预计2024年,新疆水泥市场需求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对此,各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市场变化,推动新疆水泥行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30

青海省

¥ 416.22
2024-04-30

甘肃省

¥ 382.91
2024-04-30

陕西省

¥ 327.04
2024-04-30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30

云南省

¥ 312.39
2024-04-30

贵州省

¥ 312.57
2024-04-30

四川省

¥ 352.34
2024-04-30

重庆

¥ 331.21
2024-04-30

海南省

¥ 432.19
2024-04-30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4-30

广东省

¥ 324.44
2024-04-30

湖南省

¥ 316.08
2024-04-30

湖北省

¥ 319.39
2024-04-30

河南省

¥ 282.33
2024-04-30

山东省

¥ 321.62
2024-04-30

江西省

¥ 317.07
2024-04-30

福建省

¥ 303.10
2024-04-30

安徽省

¥ 313.99
2024-04-30

浙江省

¥ 332.74
2024-04-30

江苏省

¥ 309.21
2024-04-30

上海

¥ 332.73
2024-04-30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4-30

吉林省

¥ 358.29
2024-04-30

辽宁省

¥ 324.97
2024-04-30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30

山西省

¥ 315.65
2024-04-30

河北省

¥ 342.12
2024-04-30

天津

¥ 368.21
2024-04-30

北京

¥ 339.43
2024-05-03 05: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