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加大新时期技改工作推进力度

中国工业报 张华甲 · 2012-09-18 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9月14~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重庆组织召开全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会议。会上,工信部部长苗圩发表了重要讲话,副部长苏波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副市长童小平出席会议。

  技改工作应突出重点

  苗圩在讲话中回顾了技术改造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和积累的宝贵经验,全面分析了企业技术改造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他指出,企业技术改造是推动我国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行之有效的宝贵经验之一,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时期技术改造工作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在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中发挥更大作用。一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二是大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三是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和军民融合式发展。四是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产业集聚水平。

  苗圩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要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为中心,完善和落实各项措施,努力推动技术改造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实践充分证明,技术改造是内涵为主的发展模式,是实现技术进步、提高生产效率、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我国工业发展的一项长期性战略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企业技术改造工作,这次专门出台《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大力支持。

  二是要完善配套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对新时期技术改造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的研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三是要加强统筹规划,切实用好管好专项资金。要利用《指导意见》出台的有利时机,从培育国家整体竞争新优势出发,统筹规划技术改造工作,推进技术改造与自主创新、工业转型升级相结合。

  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有针对性地提高舆论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技术改造的浓厚氛围。引导和动员各类新闻媒体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工业企业。

  技改工作应向全产业链延伸

  苏波就《指导意见》的背景和重要意义作了详细解读。他指出,《指导意见》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部署,明确了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重点和方向,强化了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保障措施。认真贯彻《指导意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工业转变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工业由大到强转变的重要举措。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指导意见》上来,要牢牢把握新时期技术改造的内涵,加大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力度,健全推进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工作的积极性;要突出主攻方向,狠抓关键环节,抓好重点任务推进落实;要加强监测分析,严格项目监督把关;要强化政策落实,切实做好《指导意见》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15年,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明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工业新产品产值率明显提高,先进产能比重、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和企业安全水平显著提高,推动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环境和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信息化应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苏波表示,根据技术改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目标,围绕工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应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装备水平、促进绿色发展、优化产品结构、推进两化融合、深化军民结合、促进安全生产、提升产业集聚水平、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九方面技术改造重点任务,明确技术改造的重点和方向。

  苏波强调,技术改造工作涉及到工业各领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层面,纷繁复杂,工作难度较大,必须以坚定的信心、清晰的思路、有力的措施加以推进。《指导意见》提出了技术改造工作的四条原则,在实际工作中要加以认真贯彻执行。

  一是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强化企业自主决策、自主投资的主体地位。二是坚持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相结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重视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技术改造提供有力支撑。三是要坚持改造传统产业与发展新兴产业相结合。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四是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提升相结合。技术改造工作由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的改造向全产业链、所有领域延伸,推动实现工业的整体跃升。

  会上,工信部规划司司长肖华作了《2012年技术改造工作情况及2013年思路》的报告,介绍了2012年企业技术改造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了2013年技术改造工作,要求技术改造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完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配套政策,组织实施好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

  辽宁、江苏、山东、广东、湖北、重庆等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围绕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进一步做好企业技术改造工作进行了交流

编辑:wwb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2024-11-01 07:2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