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

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 2025-11-28 11:57

近日,青海省工信厅公示2025年工业节能监察结果。按《工业节能监察办法》规定,对重点用能企业监察内容计有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等8+6项内容。

从监察结果看,主要问题出自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没有淘汰还在使用中。涉5家水泥企业,合计有393台淘汰类电机、11台淘汰类变压器。

《节约能源法》规定,国家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实行淘汰制度。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在法律责任中明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2022年6月,工信部等六部委下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持续提升用能设备系统能效是行动之一。围绕电机、变压器、锅炉等通用用能设备,持续开展能效提升专项行动,加大高效用能设备应用力度,开展存量用能设备节能改造。

而这5家企业不要说加大高效用能设备应用力度,开展存量用能设备节能改造了,却还在使用淘汰类用电设备。应该立行立改,利用采暖期错峰生产时间,以高效节能电机、高效节能变压器替代掉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机、变压器。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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