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施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发布!
7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第31号令。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已经2025年7月9日第2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提到,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对项目能源消费、能效水平及节能措施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的行为。本办法所称碳排放评价,是指在对项目进行节能审查时,按照碳排放双控要求同步对项目碳排放水平、实施影响和降碳措施等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结果的行为。项目碳排放评价结果纳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当前,水泥行业正面临节能环保及产业智能化升级双重考验,为贯彻相关政策要求,加速推进水泥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中国水泥网定于9月23日-24日,在山东淄博召开“第十四届中国水泥节能环保技术交流大会暨第六届智能化高峰论坛”。本次大会将汇聚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及众多产业相关方,集群体智慧,推动水泥行业节能环保及智能化转型升级。
会议期间还将组织参观青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二氧化碳全氧燃烧耦合碳捕集示范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pdf】
编辑: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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