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首批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为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制度,充分发挥标杆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提升行业环境管理水平,增强排污单位环保意识,经地方生态环境局推荐,省生态环境厅复核,拟推选哈尔滨市、大庆市、佳木斯市环境管理制度完善、污染防治水平领先、证后管理较为规范的7家排污单位为全省首批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行业类别共涉及水泥制造、热电联产、热力生产和供应等7个行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对公示企业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电 话:0451-87113060
邮 箱:hljhpc@163.com
附件:黑龙江省首批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名单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7月10日
附件
黑龙江省首批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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