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改正!中建五局分公司领人社罚单
信用中国(江西九江)行政处罚栏消息显示,10月28日,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庐山市分公司(下称“中建五局庐山市分公司”)收罚单,其违法行为类型为“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处罚机关是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庐人社监罚字〔2025〕12号。

罚单内容显示,中建五局庐山市分公司的违法事实为: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作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
被告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对中建五局庐山市分公司作出的处罚内容是:罚款8万元;继续清偿陈金明等143名农民工工资共计988440元中未清偿到位的工资;清偿王安全等33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5276646.82元。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0月28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庐山市分公司成立于2023年,负责人霍亭耀。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则成立于1981年,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田卫国,由中国建筑全资持股。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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