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蒸压(养)硅酸盐砖质量监督检验办法

2007/04/05 13:19 来源:

......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蒸压(养)硅酸盐砖(以下简称硅酸盐砖)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保证硅酸盐砖企业贯彻执行现行产品标准,促进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根据我局发布的《建筑材料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硅酸盐砖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要坚持公正、科学的原则,本着“管、帮、促”相结合的精神,督促企业执行产品标准,保证质量。 第三条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在常州建筑材料研究设计所建立硅酸盐建筑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简称质检中心),承担全国硅酸盐砖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第四条 质检中心要按时完成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国家建材局下达的质量监督检验任务,企业要配合质检中心完成监督检验任务。 【章名】 第二章 质检中心的任务、责任和权力 第五条 质检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一)按照产品标准和有关规定,对灰砂砖、粉煤灰砖和煤渣砖等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检验,以及对比、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的检验工作。 (二)负责灰砂砖、粉煤灰砖、煤渣砖等产品质量的仲裁检验和委托检验。 (三)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和质检机构,对质检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四)指导地方对口监督检验机构的检测工作。 (五)负责重要新产品投产前的检验条件审查和产品鉴定检验。 (六)承担和参与硅酸盐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及检验方法的研究工作。 (七)研究开发新的测试技术、方法和仪器设备。 (八)承担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国家建材局安排的其他任务。 (九)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企业贯彻执行质量标准及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情况和建议。 第六条 检验分委托、对比、监督、复查、仲裁检验等类别。质检中心对来样应及时进行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负责。凡发现样品性能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应及时通知企业。 第七条 质检中心受政府委托有权对全国灰砂砖、粉煤灰砖和煤渣砖等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质检中心有责任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情节给予批评、警告、通报、罚款。直至勒令停产限期改进: (一)不执行产品技术标准的; (二)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粗制滥造,严重违反产品技术标准的; (三)不具备生产技术条件,产品质量低劣的。 第九条 质检中心有权对企业的质量体系,包括生产设备、技术条件、工艺和设备、计量检测手段、检验记录、质量控制点的记录、质量管理制度等进行检查,并向企业提出改进建议,同时对被检企业提供的生产技术中保密部分负有保密责任。 第十条 在现场检测时质检中心商得企业同意可利用企业的检测手段,组织企业检验人员对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凡拒绝抽样或封样后不寄样者,以不合格产品论处。 第十一条 质检中心在监督检验工作中要坚持第三方公正立场,严格执行现行产品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 第十二条 质量监督人员和检测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不徇私情。工作成绩显著者应予表扬奖励。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应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正常的监督检验和各种抽样及仲裁检验一律以质检中心结果为准,并列入企业考核统计中。 【章名】 第三章 其它 第十四条 对检样品的要求 (一)数量硅酸盐砖每年至少送样一次,用于容重、收缩、抗冻力学性能指标的检验,检验样品必须按规定随机选取。 (二)寄(送)样 1.检验样品在封后一周内寄出; 2.样品的数量、标记、包装、装箱单等一律按质检中心要求统一格式填写、包装。 3.检验项目为产品标准要求的品质指标。 第十五条 质检中心对产品质量进行对比检验时,检测费用由被检单位承担。 【章名】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建材局生产管理司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政策导向是推动水泥行业发展的关键驱动力

面对复杂多变的环境,水泥行业唯有紧跟时代步伐、主动适应变化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为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推动散装水泥事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003年1月10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国家经贸委全国散装水泥办公室致浙江水泥散装率连续三年全国省、区第一的贺信上批示:“散装水泥发展的经验值得总结,使我省各行业、产业都树立赶超意识,奋发向上,力争先进,开拓创新。向水泥产业的干部、职工致敬,并希望继续保持先进,取得新的成绩。”

“三大工程”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三大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三大工程”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近年来,各地都在不断探索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从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来看,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大工程”建设或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抓手。

《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规范和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已经2023年8月4日总局第16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6-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7.92
2024-06-14

宁夏回族自治区

¥ 314.51
2024-06-14

青海省

¥ 441.41
2024-06-14

甘肃省

¥ 411.97
2024-06-14

陕西省

¥ 347.35
2024-06-14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6-14

云南省

¥ 343.37
2024-06-14

贵州省

¥ 387.76
2024-06-14

四川省

¥ 393.64
2024-06-14

重庆

¥ 389.81
2024-06-14

海南省

¥ 432.19
2024-06-14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38.47
2024-06-14

广东省

¥ 299.64
2024-06-14

湖南省

¥ 316.27
2024-06-14

湖北省

¥ 308.01
2024-06-14

河南省

¥ 354.60
2024-06-14

山东省

¥ 347.69
2024-06-14

江西省

¥ 308.39
2024-06-14

福建省

¥ 315.05
2024-06-14

安徽省

¥ 330.99
2024-06-14

浙江省

¥ 372.64
2024-06-14

江苏省

¥ 329.3
2024-06-14

上海

¥ 347.73
2024-06-14

黑龙江省

¥ 508.96
2024-06-14

吉林省

¥ 462.45
2024-06-14

辽宁省

¥ 435.38
2024-06-14

内蒙古自治区

¥ 386.97
2024-06-14

山西省

¥ 338.20
2024-06-14

河北省

¥ 380.59
2024-06-14

天津

¥ 408.21
2024-06-14

北京

¥ 389.43
2024-06-16 08:5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