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水泥:大冶尖峰工会,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大冶尖峰水泥公司工会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这是大冶市今年唯一一个荣获这一国家级荣誉的工会组织。
完善工会组织建设、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是尖峰一直以来的优良传统。大冶尖峰工会自成立以来,一直牢记职责,通过延伸组织网络、提升工作能力和完善组织制度,强化组织建设,完善职工维权帮扶机制,关注困难职工救助,通过透明、制度化程序确保帮扶的公正性和效率。同时,工会紧紧围绕企业工作中心、服务大局、依法维权,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在企业中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动员全体职工在推动持续发展、促进企业和谐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
“一二三四”,是大冶尖峰工会和企业经营发展充分融合的工作模式。“一”即“一个中心”,就是以企业经营目标为中心;“二”即“两个一致”,工会工作思路与公司党支部工作精神保持一致,工会工作目标与企业经营目标相一致;“三”即“三个服务”,就是服务于企业发展大局,服务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于广大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四”是“四个协调”,即协调行政与工会之间、职工与企业之间、职工与职工之间、企业工会与上级工会之间的关系,形成合力,共同确保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是全国工会系统表彰先进集体的最高荣誉,是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最高褒奖和肯定。此次评选,湖北省共有37个基层工会组织获得这一荣誉称号,大冶尖峰工会是大冶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工会组织。
大冶尖峰工会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持续以职工之家建设为载体,秉承“以人为本”理念,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当好职工“娘家人”,不断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发挥职工之家桥梁纽带作用,引导职工鼓足干劲激活力,提振士气增动能,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胡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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