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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污泥处理处置现存在的问题

2011/10/17 00:00 来源:中国固废网

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得到了高速发展。但是污水厂的建设及运行伴随产生了大量剩余污泥,以含水率80%计,全国年污泥总产水量将很快突破3000万吨,污泥处理形势十分严峻。针对以上问题,在中国水泥网举办的“第三届水泥工业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国际会议”将会找到答案。 ......

  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得到了高速发展,2010年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有2500多座,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已达到每天1.22亿吨,为实现国家的减排目标和水环境改善,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污水厂的建设及运行伴随产生了大量剩余污泥,以含水率80%计,全国年污泥总产水量将很快突破3000万吨,污泥处理形势十分严峻。

  城市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同济大学教授戴晓虎在接受中国水网记者采访时指出,由于我国污水厂在建设过程中,长期以来“重水轻泥”,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基本实现了污泥的初步减量化,但未实现污泥的稳定化处理。据统计,约80%污水厂建有污泥的浓缩脱水设施,达到了一定程度的减量化;约有80%的污泥未经稳定化处理,污泥中含有恶臭物质、病原体、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物从污水转移到陆地,导致污染物进一步扩散,使得已经建成投运的大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减排效益大打折扣。据统计,目前处置方式中,土地填埋占63.0%、污泥好氧发酵+农用约占13.5%、污泥自然干化综合利用占5.4%、污泥焚烧占1.8%、污泥露天堆放和外运各占1.8%和14.4%。事实上,土地填满、露天堆放和外运的污泥绝大部分属于随意处置,真正实现安全处置的比例不超过20%。

  戴晓虎教授具体谈到了目前我国污泥处理处置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污泥稳定化、无害化程度低

  我国对污泥处理在建设过程没有明确的污泥稳定化和无害化的强制性规范要求,“重水轻泥”现象严重,大多数中小型污水处理厂建厂设计时仅考虑到污泥浓缩、脱水工序,没有考虑到污水内污泥的稳定化、无害化的要求。对污水厂产生的污泥监管缺乏像COD这样的约束性指标。而污泥处理实际上是污水处理必不可少的环节,只有污泥得到妥善处理,污水处理减排目标才算真正完成。即便是一些污水处理厂建立了污泥稳定处理设施,由于没有明确的要求,运行单位积极性不高,基本上也都处于闲置状态。因此,我国污水处理厂仅完成了污泥的初步减量化过程,并未完成污泥的稳定化处理。

  污泥最终处置目标和技术路线方向不明确

  国外发达国家污泥在实现安全处置的基础上,已经开始向低碳与资源化的方向发展。由于我国污水处理起步较晚,污泥的最终处置面临着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双重选择,到底把污泥看做废弃物还是资源利用意见不一致,导致目前我国污泥处理处置还没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往往因地制宜,采用最简易的手段处置污泥。

  污泥处置责任主体不明确

  污泥的最终处置是世界上所有的国家的一个难题,一方面由于投资很大,经济效益难以体现,另一方面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理处置需要如农业部、林业部、环保部以及建设部等各主管部门之间的相关政策协调和配合,涉及部门广,牵扯环节多,因此需要一个明确的对污泥最终安全处置责任主体。但我国目前对污泥处理处置的责任主体缺位。

  缺少政策支持和监管体系

  我国对污水厂的建设有减排的约束性目标,而缺乏对污泥最终处理处置的约束性指标,导致地方政府对污泥最终处理处置不像对污水处理那样重视,缺乏污泥处理处置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发达国家污泥的投资成本占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的50%-70%,而在我国,即使是“十一五”期间,污泥处理的投资比例也只有20%-30%。监管部门没有明确的污泥稳定化和无害化的强制性规范要求。尽管《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对污泥处理处置的规划和建设、技术路线、安全运行和监管,以及相关保障都有涉及,但是缺乏细节和法律的强制性,可操作性较差,使得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产业链的形成于发展严重滞后。

  针对以上问题,在中国水泥网举办的“第三届水泥工业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国际会议”将会找到答案。本届论坛将以“污泥处置:产业政策、技术创新与示范工程”为主题,汇聚行业内专家对政策、技术路线、市场模式、案例等展开热烈讨论,敬请关注。

  详情请点击第三届水泥工业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国际会议   


(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liu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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