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统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报告中提到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大幅下降42.25%,净利润由亏转盈后又大幅下滑至亏损2.55亿元,同比减少148.54%。公司计划不分红、不送股、不转增。报告还涉及公司治理、财务指标、环境社会责任等内容。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已经2023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2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73号令发布。《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已经2023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2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是《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全文: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2008年8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9号公布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2024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3号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为了明确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
(一)经营者合并;
(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第三条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8亿元人民币;
(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4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8亿元人民币。
营业额的计算,应当考虑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特殊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条经营者集中未达到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有证据证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要求经营者申报。
第五条经营者未依照本规定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进行申报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
第六条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对本规定确定的申报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第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编辑: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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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报告中提到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大幅下降42.25%,净利润由亏转盈后又大幅下滑至亏损2.55亿元,同比减少148.54%。公司计划不分红、不送股、不转增。报告还涉及公司治理、财务指标、环境社会责任等内容。
国统股份2023年年报摘要显示,公司营收下降42.25%,净亏损扩大148.54%,主要业务为PCCP管道制造,同时涉及风电塔筒等多元化产品。公司采取以销定产模式,计划聚焦高端水泥制品市场和新能源产品,参与国家水网建设,并响应风电行业发展。然而,财务数据显示经营业绩下滑,资产总额减少4.64%,每股收益为负值。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显示,公司面临行业环境恶化和市场竞争加剧,导致营收下滑42.25%,净亏损扩大至148.54%。主要原因是PCCP订单延迟、成本持续及市场挑战。公司采取措施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成本控制。资产状况显示,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下降4.64%和18.76%,负债率上升,但短期偿债能力略有增强。研发投入占营收7.19%。
重庆四方新材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87亿元,同比增长20.19%,净利润1296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13.30%。董事会提议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来计划和战略可能存在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
四方新材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经营业绩增长,营业收入增长20.19%,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增长113.30%。公司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4个生产基地,设计生产能力约1,550万立方米/年。2023年重庆市商品混凝土市场下滑,但公司受影响较小,市场份额稳定。公司计划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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