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2003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4年4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0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64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5月18日;
除息日为:2004年5月19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4年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办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4年5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法人股及高管股持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北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园
联系人:方真 李宝珍
咨询电话:0791-8161022 0791-8161011
联系传真:0791-816101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11日
编辑:
监督:1896909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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