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峨胜水泥将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

2014/04/11 17:07 来源:峨胜水泥

四川峨胜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罗方跃表示,下一步,企业将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地面垃圾进行处理,分解为有机物与无机物,无机物在原料中进行配料,有机物进行燃烧,一条线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万吨~4万吨。 ......

  地处峨眉山市的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家“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试点企业,曾获得四川省“十一五”污染总量减排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这样一个在环境保护上备受关注的企业,是如何践行减排重任,做到发展与环保并重的呢?

  据了解,早在2010年3月,该公司就将原车间的2条年产35万吨的立窑生产线爆破拆除,主动淘汰落后产能。至此,标志着四川规模最大、集中度最高的水泥企业全面退出相对落后的机立窑产能时代,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硫420吨,二氧化碳7万余吨,粉尘150吨。

  峨胜水泥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不仅主动淘汰落后产能,还通过结构调整,引进国内国际先进技术,不断创新,以废利废。

  目前,我国水泥行业发展的主线仍是结构调整,向资源节约和节能方向发展,峨胜集团在结构调整中,主动淘汰了落后生产线,并采取设备大型化,让节能、降耗、环保效益更加显着,同时在生产工艺上大胆采用国际国内先进工艺和设备,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生产线配套了石灰石皮带势能发电系统、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广泛应用了高压变频等节能技术和水泥磨辊压机等先进设备,2013年生产线余热发电吨熟料发电量30kWh,矿山3条长距离胶带输送线势能发电1100万kWh,这些余废利用的发电量占水泥生产企业1/3以上的用电量。

  “公司对现在运行的5条5000吨生产线都进行了脱硝处理,总投资1800万元,氮氧化物排放达到300mg/m3以内。”四川峨胜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罗方跃说。

  在工作管理上,峨胜水泥也有自己的一套办法,他们不断督促管理的精细严谨,做到事事有标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治理设施及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在节能减排上,对照国内国际水平进行管理,并结合到具体工作中,纳入工资中进行比对、考核,要求职工树立起较强的环保意识与责任感。

  罗方跃表示,下一步,企业将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地面垃圾进行处理,分解为有机物与无机物,无机物在原料中进行配料,有机物进行燃烧,一条线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万吨~4万吨。

编辑:李芝禄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华新水泥]华新公司完成全国最大规模碳资产回购交易,助力绿色减排转型

华新公司完成全国碳市场最大规模的碳资产回购交易,规模达1亿元,旨在盘活碳资产,获取降碳资金,推动绿色减排和转型升级。公司致力于减碳技术改造,目标是到2030年单位产品产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70%以上,替代燃料能源占比达25%以上,展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路径。

2024-04-30 水泥 协同处置

A级企业减免12天!四川公开征求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实施意见

年度错峰生产基准任务为每条水泥熟料生产线140天+X天(X为根据环保、能耗、减碳、环境敏感时期等因素实时调整的停窑天数)。

海螺集团:探索“一基五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海螺集团是全球基础建材行业的领军企业,专注于水泥主业的发展,提升产品品质,构建城市基础设施。同时,海螺积极布局新能源和新材料产业,推动环保和数字化转型,致力于低碳经济和智能制造。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参与者,海螺扩大了对外贸易,促进了品牌的国际化。海螺集团紧密结合国家战略,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致力于为人类创造更好的生活空间,迈向世界一流企业。

关于吉林省晟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申请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吉林省晟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申请成功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获准收集、贮存和处理多种危险废物,年经营规模2770吨,其中含铅废物1000吨,有效期5年。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23日,公众可提供意见。

关于吉林省虹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吉林省虹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拟获准收集、贮存、处置多种危险废物,包括废油、废酸、废碱等,总计年经营规模超2.8万吨。许可期限为5年,部分业务有效期3年。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24日,公众可提出意见。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30

青海省

¥ 416.22
2024-04-30

甘肃省

¥ 382.91
2024-04-30

陕西省

¥ 327.04
2024-04-30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30

云南省

¥ 312.39
2024-04-30

贵州省

¥ 312.57
2024-04-30

四川省

¥ 352.34
2024-04-30

重庆

¥ 331.21
2024-04-30

海南省

¥ 432.19
2024-04-30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4-30

广东省

¥ 324.44
2024-04-30

湖南省

¥ 316.08
2024-04-30

湖北省

¥ 319.39
2024-04-30

河南省

¥ 282.33
2024-04-30

山东省

¥ 321.62
2024-04-30

江西省

¥ 317.07
2024-04-30

福建省

¥ 303.10
2024-04-30

安徽省

¥ 313.99
2024-04-30

浙江省

¥ 332.74
2024-04-30

江苏省

¥ 309.21
2024-04-30

上海

¥ 332.73
2024-04-30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4-30

吉林省

¥ 358.29
2024-04-30

辽宁省

¥ 324.97
2024-04-30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30

山西省

¥ 315.65
2024-04-30

河北省

¥ 342.12
2024-04-30

天津

¥ 368.21
2024-04-30

北京

¥ 339.43
2024-05-05 06:4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