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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不用袋装水泥保证金交不交?

2014/02/24 15:33 来源:济南日报 张晓莉

据某工地建设方负责人了解,目前济南建筑市场上几乎都在使用商品混凝土,袋装水泥的使用量已经微乎其微,以现在的市场来看,收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政策使命是不是已经完成,该适时作出调整了呢?......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比较环保的散装水泥新技术推广,从而减少袋装水泥的使用量,达到节能降耗的社会效益。如今,这一“资金”的收取却让某工地建设方负责人李先生感到困惑不已:国家政策规定的是袋装水泥生产企业和袋装水泥使用企业需要缴纳此项费用,为什么在济南所有的工地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都要预缴此项费用?又为什么在将来退费时不全退呢?据他了解,目前济南建筑市场上几乎都在使用商品混凝土,袋装水泥的使用量已经微乎其微,以现在的市场来看,收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政策使命是不是已经完成,该适时作出调整了呢?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是否该“寿终正寝”?

众所周知,工程建设纷繁复杂,收费项目更是林林总总一箩筐。近日,有读者致电媒体表示,随着现代化生产工艺的普及,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的一些政策是否需要有所调整,譬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是个啥?是否真的需要应时调整?

市民质疑

不用袋装水泥,原有收费是否过时?

“今天不说家长里短,就想通过媒体聊一聊社会发展。咱们也不无章无法,就谈一谈这‘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近日,记者接到一位自称是某工地建设方负责人李先生的电话。李先生告诉记者,近日他负责的一个建设项目正在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这个证件是工地进行后期建设的必备要件。但是在办证时,必须要缴纳一项特殊的费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按照目前济南的收费要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需要按照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预缴2元,我的项目大约40万平方米,也就是需要预缴80万元的资金。”李先生说,对于一个建筑工程来讲,80万元并不是什么大钱,但是他想不通的是国家政策规定的是袋装水泥生产企业和袋装水泥使用企业需要缴纳此项费用,为什么在济南所有的工地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都要预缴此项费用?又为什么在将来退费时不全退呢?

另外,李先生还表示,他也了解国家收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目的,即面向袋装水泥生产和使用单位收取,用于比较环保的散装水泥新技术推广,从而减少袋装水泥的使用量,达到节能降耗的社会效益。但是据他了解,目前济南建筑市场上几乎都在使用商品混凝土,袋装水泥的使用量已经微乎其微。以现在的市场来看,收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政策使命是不是已经完成,该适时作出调整了呢?

国家政策

只对生产袋装水泥者收取

就李先生散装水泥应该由哪部分特定人群缴纳的问题,记者查询了国家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实施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2]23号文。

上述文件规定,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二章第五条明确“凡袋装水泥生产企业(包括水泥粉(站)、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在征收标准上,对水泥生产企业销售袋装水泥(包括纸袋、复膜塑编袋、复合袋等),按照最高不超过每吨1元标准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使用袋装水泥的单位按照最高不超过每吨3元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对于建设工程,上述文件也明文规定,工程建设使用袋装水泥,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工程建设概算预计袋装水泥使用量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在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凭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决算以及购进袋装水泥原始凭证等资料,经地方财政部门和原预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机构核实无误后,办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清算手续,实行多退少补。

通过上述政策,记者发现,国家政策中并没有“每平方米2元钱”的规定,也没有只退还一部分的说法。

[Page]

部门说法济南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省内有政策,两成资金上缴省财政

就济南市散装水泥收费标准的依据以及相关退费情况记者咨询了济南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对于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济南市散装水泥的收费标准确实是按照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预缴2元,这是《山东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中的明确规定。”济南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清算业务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财综[2002]23号文中对于收费标准只是一个较为宏观笼统的概念,在各个地市具体实施中,“工程建设概算预计袋装水泥使用量”是一个具有“不可确定性”特点的概念,难以组织实施。因此,地方相关政策根据《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2]23号文第六条后半部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山东省执行的就是《山东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按建筑面积预缴这部分资金,在工程竣工后,如果散装水泥使用比例能够达到工程总水泥使用量的95%,就有清算退还的机制。

至于李先生所说的不能全部退还的情况确实存在。根据《山东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缴入市、县级国库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年终通过财政体制结算上缴省财政20%,作为省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宏观调控资金”的规定,每个工程项目至少有两成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要被收走。上述济南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清算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2011年之前上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工程,在工程竣工30日之内,只要符合清算退还要求,可退还80%资金,但是2011年之后上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工程符合清算退还标准,也只能退还77%的资金,这与济南市的另一项政策有关,除两成上缴省财政,剩余3%的资金会成为济南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如果达不到95%的标准要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将会一分不退。

济南市质安站:

有了新技术,袋装水泥逐渐退出市场

通过以上采访记者发现,济南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收取确实有山东省相关政策为依据,至少两成的上缴资金也都去向明确,不外乎省财政(20%)和济南市水利工程建设(3%)。那李先生所说的目前济南工地袋装水泥使用量微乎其微,收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政策似乎已经过时的说法有没有事实依据呢?

记者自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简称济南市质安站)了解到,随着技术发展,预拌混凝土和砂浆通过散装水泥和其他材料配比材料形式,直供工地使用,逐渐取代工地所用袋装水泥。目前济南市有预拌混凝土企业60家(其中预拌混凝土搅拌站72个)、预拌砂浆搅拌站17个,生产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完全能够供给济南市市区内工程建设用量需求。据不完全统计,济南市2013年预拌混凝土总产量约为2000万吨,预拌砂浆产量约为140万吨。

“按照济南市建设部门2009年的相关要求,济南市区建设项目必须使用预拌砂浆。”济南市质安站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济南市区内九成以上工地使用预拌混凝土和砂浆,即使用散装水泥成分建筑材料。

名词解释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一般由地方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设部门收取,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是政府利用经济杠杆形式,以达到“限制袋装、鼓励散装”行政引导作用的收费项目,一般由生产和使用袋装水泥的企业和单位缴纳。缴纳具体细则不同省市略有不同。

相关新闻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1、新建、改建和扩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专用设施;

2、购置和维修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设备;

3、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建设项目贷款贴息;

4、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科研、新技术开发、示范与推广;

5、发展散装水泥宣传;

6、代征手续费;

7、经地方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与发展散装水泥有关的其他开支。  

编辑:余乐乐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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