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环渤海地区发展规划编制有望启动 侧重区域合作

2014/02/13 09:08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国家发改委近日表示,2014年将组织编制若干重大区域规划,研究制定2014年区域规划审批计划,重点做好首都经济圈发展规划、环渤海地区发展规划纲要等规划。......

  环渤海地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有望今年将启动。

  国家发改委近日表示,2014年将组织编制若干重大区域规划,研究制定2014年区域规划审批计划,重点做好首都经济圈发展规划、环渤海地区发展规划纲要等规划。

  此前,国家发改委已在2008、2010年发布了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发展规划,而作为中国经济增长第三极的环渤海地区规划,却多年未能出台。

  多名行业人士指出,环渤海地区发展规划之所以难以出台,是因为一直存在争议。

  因为珠三角、长三角地区,无论是概念和范围都很明确,而环渤海地区则相对复杂,尤其与京津冀的关系,环渤海地区到底是该划定京津冀,还是划得更远比如以渤海的周边来定,意见难以统一。

  “是定京津冀还是环渤海,连名字都存在争议。”一位知情人士说。

  不过,2013年12月国家发改委已经召开了首都经济圈规划编制座谈会。河北、北京、天津均纳入规划,解决了过去争议多年的首都经济圈范围问题。

  而在2013年6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了环渤海省份经济工作座谈会,提出需要构建区域合作发展的协调机制,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统一市场体系建设、社会保障制度对接为重点,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取得更大进展。这一讲话明确了环渤海地区的规划编制方向。

  国家发改委国土所所长肖金成认为,首都经济圈强调的是经济辐射作用,而环渤海地区规划,则侧重区域经济合作。

  “过去本地区的竞争显得更突出,经济合作没有别的地方做得好。”他说。

  记者获悉,仅仅在环渤海地区就有几十个港口城市,都主打港口产业。而各个城市,基本都定位国际航运或者区域航运中心。

  中国港口协会副秘书长杜麒栋认为,环渤海地区的发展的确需要中央统筹,比如该地集装箱业务最大的是青岛,但是国家并未给予青岛国际航运中心的定位,而天津的港口综合能力比较强,但是太靠内地。

  国务院参事陈全生则认为,环渤海地区过去互通有无太少,要促进本地区快速发展,需要尽快互动。

  “新的地域概念建立起来以后,在一个新的地域之内,各省市应相互取长补短,并把长处发挥到极致。”陈全生表示。

  2013年6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召开环渤海省份经济工作座谈会时,参加领导涉及北京、天津、辽宁、山东和河北。

  按此看,环渤海地区发展规划,可能以上述省市为范围。

  不过,多名专家认为,像辽宁、山东的经济本身自成体系,与京津冀联系并不紧密,相反,与京津冀联系更多的是山西和内蒙古。

  “特别是山西,国家虽划定为中部省市,其实经济与环渤海地区更密切些。”肖金成说。

  目前内蒙古、陕西和山西,为京津冀地区提供煤炭、电力以及天然气等资源,内蒙古等地还为京津冀地区提供了生态屏障的作用。

  长三角规划的最初范围不包括安徽,但是长三角的城市联席会议,却包括了安徽合肥等越来越多的城市。“所以以后再建立一个泛环渤海区域,纳入山西和内蒙古,也是一种办法。”肖金成说。

  目前京津冀和山东、辽宁环渤海的5地,涉及的人口2.5亿,地区生产总值(GDP)以及投资、消费、进出口等主要指标都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是中国经济最有潜力的新增长极之一。

编辑:张晓烨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创历史新高!去年我国平均每天完成交通基础设施投资107亿元!

2023年,中国平均每天完成交通基础设施投资107亿元,创历史新高。

山水水泥100万吨/年水泥粉磨站项目正式投产

总投资9300万元,2023年6月获省发改委立项,7月底开工建设,今年4月份开始试生产,日前正式投入生产。

2024-06-17 全国重大建筑工程中标项目统计周报

上周全国重大建筑工程中标项目统计周报(6.10~6.16)

2024-06-19 项目动态 原创

中国建材、海螺在新材料领域首个合作项目投产

项目占地30亩,计划总投资10600万元,项目规划建设年产3万吨水泥外加剂,3万吨混凝土外加剂母液和2万吨混凝土外加剂生产线。

海螺水泥一条4500t/d等量置换项目加速推进

将建一条4500t/d熟料生产线,退出公司原有的一条2500t/d及一条2000t/d熟料生产线。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6-24

江苏省

¥ 322.36
2024-06-24

陕西省

¥ 348.03
2024-06-24

内蒙古自治区

¥ 392.96
2024-06-24

山西省

¥ 359.71
2024-06-24

福建省

¥ 315.05
2024-06-24

海南省

¥ 442.54
2024-06-24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66.87
2024-06-24

广东省

¥ 316.08
2024-06-24

云南省

¥ 342.60
2024-06-24

重庆

¥ 389.81
2024-06-24

四川省

¥ 395.32
2024-06-24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6-24

山东省

¥ 347.69
2024-06-24

湖南省

¥ 338.45
2024-06-24

安徽省

¥ 332.34
2024-06-24

河南省

¥ 325.25
2024-06-2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03
2024-06-24

上海

¥ 345.00
2024-06-24

甘肃省

¥ 422.03
2024-06-24

青海省

¥ 441.41
2024-06-24

宁夏回族自治区

¥ 334.51
2024-06-24

贵州省

¥ 399.39
2024-06-24

浙江省

¥ 363.18
2024-06-24

湖北省

¥ 307.93
2024-06-24

江西省

¥ 312.07
2024-06-24

天津

¥ 408.21
2024-06-24

黑龙江省

¥ 508.96
2024-06-24

河北省

¥ 381.26
2024-06-24

北京

¥ 389.43
2024-06-24

吉林省

¥ 462.45
2024-06-24

辽宁省

¥ 435.38
2024-06-25 21: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