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主要从事PCCP管、RCP管和混凝土外加剂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财务报表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年度经营成果。公司评估了持续经营能力,认为不存在重大疑问,并遵循重要性原则进行会计处理。报告详细列示了会计政策、合并财务报表方法和其他关键会计估计。......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审计报告 1-4
公司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合并利润表 5
—母公司利润表 6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3-97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
成立于 2004 年 7 月 7 日,注册地为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韩村河村大自然新城雅苑商
业楼 C 座 3 号,总部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卓秀北街 6 号院 6 号楼 8 层。本公
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上市。
本公司属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主要从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材(以下简称 PCCP
管)、钢筋混凝土管材(以下简称 RCP 管)、混凝土外加剂的生产与销售,环保设备
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及技术服务。
本财务报表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长期资产减值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
团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下属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
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 该事项在本财务报表附注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露事项 中的披露位置
账龄超过三年的重大应收 应收账款账龄超过三年且金额大于
附注五、3;附注十六、1
账款 1,000 万元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大于 500
附注五、4
大变动 万元
账龄超过三年的重大其他 其他应收款账龄超过三年且金额大于
附注五、5;附注十六、2
应收款 1,000 万元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大于
附注五、26
大变动 1,000 万元
重要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附注五、55 单项投资活动金额大于 500 万元
依据公司的业务性质、资产额综合判
重要的联营企业 附注八、2
断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
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
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
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
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
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本集团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集团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3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 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其中: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全年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全年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 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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