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尖峰集团:尖峰集团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9 17:29 来源:东方财富

尖峰集团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其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师认为收入确认和联营企业权益是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表明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会计准则。2023年营业收入为289,336.89万元,净利润为9,375.62万元,投资收益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占比12.31%。......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6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7 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8 页 (三)合并利润表...... 第 9 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10 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1 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2 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4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5—107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4〕4528 号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集团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尖峰集团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尖峰集团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四)及五(二)1。 尖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水泥和药品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23 年度,尖峰集团公司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289,336.89 万元。 尖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水泥和药品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经购货方签收、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外销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 由于营业收入是尖峰集团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尖峰集团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对于内销收入,选取项目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及客户签收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选取项目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 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联营企业权益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四)、五(一)9 和七(五)。 2023 年度,尖峰集团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375.62 万元, 其中因权益法核算确认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154.45 万元,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12.31%。 管理层认为尖峰集团公司能够对联营企业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本期确认的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对尖峰集团公司的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尖峰集团公司确认的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联营公司权益,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 了解与投资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获取该等联营企业的合资协议、治理层及管理层人员构成等文件,了解投资目的。通过检查相关文件记录,了解尖峰集团公司对该等联营企业的重大影响情况,包括在该等联营企业的董事会中委派代表、参与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等。 (3) 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与讨论,评估尖峰集团公司对该等联营企业的重大决策及经营相关活动的实际影响情况,并评估与以前年度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4) 检查联营企业的利润分配决议等支持性文件,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投资协议、被投资单位的章程、营业执照、股权款支付凭证等与投资相关的资料。 (5) 对联营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或取得联营企业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并对该等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分析复核。 (6) 复核管理层按权益法计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和投资收益是否正确。 (7) 检查与联营企业权益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尖峰集团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尖峰集团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尖峰集团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尖峰集团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尖峰集团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尖峰集团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 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2023年12月31日 会合01表 编制单位: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注释 期末数 上年年末数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注释 期末数 上年年末数 号 (或股东权益) 号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1 211,278,795.28 373,16

编辑:CcementAI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文是关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评估了公司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财务状况。关键结论未在摘要中直接给出,需查阅报告全文以获取具体审计结果和评价。

2024-04-30 审计报告

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由于提供的信息仅包含文章的标题,即“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无法直接得出具体的关键内容和结论。通常,审计报告会详细阐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风险管理以及审计师的结论。若要得出具体结论,需要分析报告的详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盈利情况、资产状况、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保留、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等。因此,需获取报告的详细内容才能提供准确的总结。

2024-04-30 审计报告

ST深天: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深天地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在2023年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大额资金占用问题,表明公司的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未能有效防止此类事件,且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审计师认为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24-04-30 审计报告

ST深天: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ST深天2023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37亿未归还、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多起未决诉讼及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重大问题,因此,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对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2024-04-30 审计报告

韩建河山:韩建河山2023年度审计报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主要从事PCCP管、RCP管和混凝土外加剂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财务报表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年度经营成果。公司评估了持续经营能力,认为不存在重大疑问,并遵循重要性原则进行会计处理。报告详细列示了会计政策、合并财务报表方法和其他关键会计估计。

2024-04-30 审计报告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5-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3.72
2024-05-11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5-11

青海省

¥ 416.22
2024-05-11

甘肃省

¥ 382.91
2024-05-11

陕西省

¥ 327.04
2024-05-11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5-11

云南省

¥ 310.87
2024-05-11

贵州省

¥ 312.57
2024-05-11

四川省

¥ 351.02
2024-05-11

重庆

¥ 331.21
2024-05-11

海南省

¥ 432.19
2024-05-11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5-11

广东省

¥ 312.75
2024-05-11

湖南省

¥ 316.12
2024-05-11

湖北省

¥ 309.91
2024-05-11

河南省

¥ 274.59
2024-05-11

山东省

¥ 319.18
2024-05-11

江西省

¥ 313.39
2024-05-11

福建省

¥ 303.10
2024-05-11

安徽省

¥ 314.72
2024-05-11

浙江省

¥ 332.74
2024-05-11

江苏省

¥ 299.83
2024-05-11

上海

¥ 317.73
2024-05-11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5-11

吉林省

¥ 358.29
2024-05-11

辽宁省

¥ 338.19
2024-05-11

内蒙古自治区

¥ 349.14
2024-05-11

山西省

¥ 314.58
2024-05-11

河北省

¥ 345.41
2024-05-11

天津

¥ 368.21
2024-05-11

北京

¥ 339.43
2024-05-12 09: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