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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7 10:19 来源:东方财富

四方新材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生产和销售,财务报表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强调了持续经营能力,重要会计政策涉及坏账准备、在建工程、应付款项、承诺事项和或有事项的判断标准。公司经历了多次股权变动和增资,2021年上市,总股本增至172,354,000股。......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审计报告 1-5 公司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 合并利润表 5 — 母公司利润表 6 —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10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 财务报表附注 13-100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新材”、“公司”或“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由自然人李德志先生、张理兰女士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的公司名称为:重庆四方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有限”或“有限公司”),并于2003年8月18日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500113210105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753062388G)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李德志;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2006年2月10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由李德志先生、张理兰女士以货币形式进行缴纳,增资后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增资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2016年3月15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增加至2,079.00万元,本次增资涉及有限公司高管和核心员工,本次员工认购股份占有限公司股权比例3.7999%。有限公司2016年3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753062388G;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南湖路306号;法定代表人:李德志;注册资本:贰仟零柒拾玖万元整,实收资本:贰仟零柒拾玖万元整。 2016年9月2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6年9月3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2016年9月19日,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同意以截止2016年3月31日经审计的有限公司净资产为基数整体变更发起设立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3月31日经审定的净资产金额为187,303,745.52元扣除专项储备4,937,228.00元后的净资产按2.1930:1的比例折合成8,31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原股东根据各自持有对有限公司的出资额获取股份公司相应的股份;剩余金额99,206,517.52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同时减少原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3月31日账面的实收资本20,790,000.00元、资本公积52,736,944.48元、盈余公积18,825,315.09元和未分配利润90,014,257.95元。本次折股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实收股本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6CQA2034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于2016年9月2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评估基准日至股份公司设立日期间的损益由全体股东按原有有限公司出资比例承担。 2016年12月15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由李石和张家港保税区十月华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对本集团分别增资880.00万元和3,00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485.00万元(李石投资增加110.00万元和张家港保税区十月华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投资增加375.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3,395.00万元(李石投资增加770.00万元和张家港保税区 十月华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投资增加2,625.00万元)。本次出资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7CQA20239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完成了本次增资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017年5月2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由赵清顺、廖福容和重庆富坤新智能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方式对本集团分别增资1,000.00万元、1,200.00万元和2,00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420.00万元(赵清顺投资增加100.00万元、廖福容投资增加120.00万元、重庆富坤新智能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增加20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3,780.00万元(赵清顺投资增加900.00万元、廖福容投资增加1,080.00万元、重庆富坤新智能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投资增加1,800.00万元)。本次出资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7CQA2034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于2017年6月20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019年5月2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德志先生与公司自然人股东廖福容女士签订《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廖福容女士将其持有本集团1.30%的股份转让给李德志先生,转让后李德志持有本集团股份比例为79.38%,廖福容女士不再持有本集团股份。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86号”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90万股,并于2021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12,311.00万股。 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以公司总股本123,110,0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72,354,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29,094,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3,260,000股。实际控制人仍为李德志。 本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生产经营和销售,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许可项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从事经营);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石灰岩露天开采(仅限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管理服务,建筑砌块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楼梯销售,建筑砌块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企业主要经营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各标号的商品砼(C10—C70等)。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 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营业周期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该事项在本财务报表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项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附注中的披露位置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五、3.应收账款 单个客户债权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该事项在本财务报表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项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附注中的披露位置 款项 十六、1.应收账款 的应收账款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 五、3.应收账款 单个客户债权转回在 500 万以上的应 转回 五、6.其他应收款 收账款 十六、1.应收账款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五、3.应收账款 单个客户债权核销金额在 500 万以上 十六、1.应收账款 的应收账款 重要的在建工程 五、13.在建工程 发生额、期初期末余额在 2000 万以 上的在建工程 账龄超过 1 年或者逾期的重要应 五、23.应付账款 单个供应商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在 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五、24 其他应付款 1000 万以上的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 重要的承诺事项 十三、1、重要承诺事 单项余额在 1000 万以上的事项 项 重要的或有事项 十三、2.或有事项 单项金额在 500 万以上的事项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五、55.现金流量表 单项投资活动金额在 2000 万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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