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4/27 10:19 来源:东方财富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计划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总计约396万元,占年度净利润的30.58%。该分配方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批准。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变动,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964,459.8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 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12,527,390.63 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2,354,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64,142.00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8%。 如在本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现状、自身盈利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编辑:CcementAI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ST深天: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ST深天2023年度亏损,故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不分红、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这是基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的考虑。

2024-04-30 分配预案

韩建河山:韩建河山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韩建河山2023年度因经营亏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该方案已获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04-30 分配预案

亚泰集团: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亚泰集团2023年度因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决定已获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

2024-04-30 分配预案

尖峰集团:尖峰集团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尖峰集团宣布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待股东大会审议,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2024-04-29 分配预案

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亏损,故不进行现金分红、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这一决定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利益,已获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

2024-04-27 分配预案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5-0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4.78
2024-05-08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5-08

青海省

¥ 416.22
2024-05-08

甘肃省

¥ 382.91
2024-05-08

陕西省

¥ 327.04
2024-05-08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5-08

云南省

¥ 312.39
2024-05-08

贵州省

¥ 312.57
2024-05-08

四川省

¥ 351.02
2024-05-08

重庆

¥ 331.21
2024-05-08

海南省

¥ 432.19
2024-05-08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5-08

广东省

¥ 324.44
2024-05-08

湖南省

¥ 316.08
2024-05-08

湖北省

¥ 319.39
2024-05-08

河南省

¥ 267.33
2024-05-08

山东省

¥ 321.62
2024-05-08

江西省

¥ 313.39
2024-05-08

福建省

¥ 303.10
2024-05-08

安徽省

¥ 314.72
2024-05-08

浙江省

¥ 332.74
2024-05-08

江苏省

¥ 306.15
2024-05-08

上海

¥ 332.73
2024-05-08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5-08

吉林省

¥ 358.29
2024-05-08

辽宁省

¥ 338.19
2024-05-08

内蒙古自治区

¥ 349.14
2024-05-08

山西省

¥ 315.65
2024-05-08

河北省

¥ 345.41
2024-05-08

天津

¥ 368.21
2024-05-08

北京

¥ 339.43
2024-05-09 02:5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