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狮头水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13-12-06 13:23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编号:临2013-029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钟晓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单位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增加钟晓强先生为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提议将《关于选举钟晓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的《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临2013-028)

  经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名钟晓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经审核,独立董事该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为临时提案审议。

  全体董事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关于提名钟晓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提名钟晓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钟晓强先生履历材料,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全文详见附件三。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钟晓强:男,35岁,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历任太原狮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会计;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销分公司财务部部长;山西省焦炭集团长治焦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编辑: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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