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西安:预混企业扬尘治理整改不达标不得开工生产

2013/10/29 07:40 来源: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10月29日,西安市下发《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预拌混凝土暨预拌砂浆企业治污减霾控制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达不到控制扬尘标准和要求的生产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治理,整改不达标的不得开工生产;对整改到位后出现污染反弹,检查中发现2次以上扬尘污染问题的企业,降低或取消其企业信用评价等级,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或取消备案;......

  10月29日,西安市下发《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预拌混凝土暨预拌砂浆企业治污减霾控制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在改善西安市空气质量中做出贡献,进一步加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治污减霾扬尘治理力度,建设绿色、环保型的企业,该市上下正在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治污减霾控制扬尘的攻坚战。

  通知从生产企业基本要求、骨料及废渣堆放、生产废水和废弃物处理、车辆清洗、预拌砂浆罐防尘5个方面,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设置基本标准和要求。具体包含:厂区粉尘排放应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的相关规定,粉尘应达标排放;搅拌系统必须封闭降尘,粉料筒仓必须有除尘装置;骨料配料仓应进行空气净化处理,配置强制除尘设备;预拌混凝土生产厂区应设置沉淀池;预拌砂浆运输车辆在向料罐输料时应加挂防罩装置,避免二次扬尘;出料设备运转正常,严禁未拌水干粉出料等数十项具体要求。

  通知同时指出:对达不到控制扬尘标准和要求的生产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治理,整改不达标的不得开工生产;对整改到位后出现污染反弹,检查中发现2次以上扬尘污染问题的企业,降低或取消其企业信用评价等级,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或取消备案;对扬尘严重影响空气质量的企业,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规,对整改不到位仍造成扬尘污染的企业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延伸阅读: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预拌混凝土暨预拌砂浆企业治污减霾控制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全文)

编辑:刘冰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徐永模一行赴南方新材料拜访交流

徐永模首先对公司领导的热情接待表达了感谢,随后,双方围绕公司经营发展情况、2024年公司创新发展工作重点、湖南水泥及混凝土行业发展情况、预拌混凝土商业模式创新和发展思路、政府对预拌混凝土产业管理政策创新等双方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评论]产能布局优化调整,西部建设加速开拓新市场

为应对行业总需求下行趋势,西部建设积极调整产能及市场布局,在传统优势区域减量提效,并努力开拓京津冀、长三角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等新市场。目前,新拓市场销售和产能占比正在持续提升当中……

上海预混质量检查,涉及23个项目、51家单位及12家混凝土企业!

上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

2024年陕西计划安排省级重点建设项目663个 总投资2.02万亿元

2024年,陕西省级重点“四个一批”在库项目1282个、总投资3.96万亿元。其中,产业类项目915个、总投资2.46万亿元,基础设施项目247个、总投资1.38万亿元,社会民生项目159个、总投资2829亿元。

嘉兴市调整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十四五”规划

嘉兴市与散装水泥发展密切相关的房地产等领域投资下降明显,造成预拌混凝土、砂浆供应未能延续“十三五”末的增长态势,甚至出现供应下降,导致“十四五”后半期实现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供应量与产能利用率目标承压较大,需作调整。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5-1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3.72
2024-05-17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5-17

青海省

¥ 411.41
2024-05-17

甘肃省

¥ 382.91
2024-05-17

陕西省

¥ 327.04
2024-05-17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5-17

云南省

¥ 308.20
2024-05-17

贵州省

¥ 312.57
2024-05-17

四川省

¥ 345.57
2024-05-17

重庆

¥ 331.21
2024-05-17

海南省

¥ 432.19
2024-05-17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5-17

广东省

¥ 312.75
2024-05-17

湖南省

¥ 316.12
2024-05-17

湖北省

¥ 309.91
2024-05-17

河南省

¥ 324.60
2024-05-17

山东省

¥ 319.18
2024-05-17

江西省

¥ 313.39
2024-05-17

福建省

¥ 303.10
2024-05-17

安徽省

¥ 314.72
2024-05-17

浙江省

¥ 328.4
2024-05-17

江苏省

¥ 298.89
2024-05-17

上海

¥ 317.73
2024-05-17

黑龙江省

¥ 438.00
2024-05-17

吉林省

¥ 382.09
2024-05-17

辽宁省

¥ 367.01
2024-05-17

内蒙古自治区

¥ 353.34
2024-05-17

山西省

¥ 317.83
2024-05-17

河北省

¥ 352.52
2024-05-17

天津

¥ 368.21
2024-05-17

北京

¥ 339.43
2024-05-18 05: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