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福建泉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以上

2013/09/26 10:37 来源:泉州晚报(泉州)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稳投资优结构的十条措施》,做好稳定投资、优化结构、促进发展有关工作,泉州市发改委日前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力争本年度泉州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以上。......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稳投资优结构的十条措施》,做好稳定投资、优化结构、促进发展有关工作,泉州市发改委日前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力争本年度泉州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以上。

  重大基础设施

  计划投资新增81.1亿元

  重大基础设施是拉动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力引擎。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进一批交通、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比年初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增加81.1亿元。今年内,晋江围头至深沪东华省道改造工程等11个项目将新开工,泉州市建陶LNG增容改造工程等17个项目新竣工,全年投资达420亿元。

  推动项目建设

  20个服务业项目有望年内投运

  随着“第三产业发展年”的深化,泉州市将大力推动中国茶叶包装城、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石狮纺织服装产业创新发展云等20个服务业项目在年内建成投入运营;推进中节能南安资源综合利用等16个纳入省“三维项目系统”跟踪管理的央企对接合作项目建设,争取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23亿元;推进今年81个民企对接项目开工建设,目前已开工建设8个,争取年内再开工建设20个。

  同时持续扩大产业投资规模,重点推进德化海峡新型水泥等25个工业项目建成投产。

  吸引民间资本

  制定民资进入相关领域细则

  泉州市还将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建设与运营;适时推出一批盈利性较强的项目,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并加快县道329线南安至官桥段公路扩建工程、惠安嘉惠片区城市改造更新项目安置区工程A、B、C、D地块等民间资本投资项目建设,加大投资力度,促使其尽快建成发挥效益。

  下一阶段,泉州市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泉州市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文体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福利等领域的实施细则。

编辑:许玉婷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就《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答记者问

中国出台《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旨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目标。方案提出具体指标,包括2024年和2025年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并针对能源、工业、建筑等领域部署十大节能降碳行动。通过加强化石能源清洁利用、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推动行业节能改造等方式,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最大化。

专家解读之二 | 实施节能降碳十大行动 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国务院发布《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基础。方案聚焦能源、工业、建筑等领域,通过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发展新能源和循环经济、强化科技创新,以及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机制,激发节能降碳内生动力,确保国家规划目标的实现。

我国交通运输经济延续良好态势 4月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4.6亿吨

4月中国交通运输经济持续向好,货运量和港口货物吞吐量稳定增长,公路和水路货运分别增长3.8%和4.9%,港口吞吐量同比增长2.7%。然而,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3.3%,其中公路投资下降9.1%,水运投资增长10.6%。跨区域人员流动量也保持增长,同比增长3.1%。

2024-05-30 固定资产投资

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中国政府发布了《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旨在2024年和2025年降低单位GDP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并设定具体行业节能目标。方案包括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等多个行动计划,涉及钢铁、石化、有色、建材、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和用能产品设备等领域,通过管理机制、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和公众参与等手段确保目标实现。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家发改委详解目标与措施

中国出台《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旨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通过十大行动聚焦能源、工业等领域节能降碳。方案设定了明确的目标,包括能耗强度降低、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等,并提出完善管理机制、资金支持和全民参与等措施确保任务落实。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5-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3.72
2024-05-31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5-31

青海省

¥ 441.41
2024-05-31

甘肃省

¥ 382.91
2024-05-31

陕西省

¥ 327.04
2024-05-31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5-31

云南省

¥ 338.22
2024-05-31

贵州省

¥ 342.57
2024-05-31

四川省

¥ 373.66
2024-05-31

重庆

¥ 337.56
2024-05-31

海南省

¥ 432.19
2024-05-31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0.67
2024-05-31

广东省

¥ 298.36
2024-05-31

湖南省

¥ 326.72
2024-05-31

湖北省

¥ 324.09
2024-05-31

河南省

¥ 334.60
2024-05-31

山东省

¥ 347.69
2024-05-31

江西省

¥ 308.39
2024-05-31

福建省

¥ 295.05
2024-05-31

安徽省

¥ 333.30
2024-05-31

浙江省

¥ 360.66
2024-05-31

江苏省

¥ 342.34
2024-05-31

上海

¥ 367.73
2024-05-31

黑龙江省

¥ 478.23
2024-05-31

吉林省

¥ 382.09
2024-05-31

辽宁省

¥ 385.38
2024-05-31

内蒙古自治区

¥ 363.97
2024-05-31

山西省

¥ 330.05
2024-05-31

河北省

¥ 352.52
2024-05-31

天津

¥ 358.21
2024-05-31

北京

¥ 339.43
2024-06-01 18: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