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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兼并重组当遵循市场竞争规律

2013/09/03 10:55 来源:中国水泥网特约评论员 冉冉

从烟台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并购山东栖霞市兴昊水泥有限公司的案例看,兴昊退出水泥竞争,资产由水泥强手并购,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兼并重组也要遵循市场竞争规律,企业兼并重组是促进企业做强做大,提高产业竞争力重要途径,是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加速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

  近日有几则消息引人关注。《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了“化解产能过剩总体方案制定 近日出台”的消息(《中国水泥网》8月26日转载)。消息称,将采取4个“一批”的办法来化解产能过剩。即通过扩大内需,消化一批;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向海外转移一批;优化组织结构,兼并重组一批;严格环保安全能耗标准,淘汰一批。《经济参考报》报道了“工信部:正酝酿政策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的消息(《中国水泥网》9月2日转载)。消息称,化解产能过剩的主要方向,则在要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另外,要调整优化存量结构主要通过技术创新、消费引导、淘汰落后、兼并重组、布局调整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两则消息在化解产能过剩上都提及了兼并重组。

  相比前几年,在水泥业内出现“攻城略池”式的兼并相比,当前相关案例不多。上月有则“烟台山水并购兴昊水泥 增强山东市场话语权”消息(《中国水泥网》8月20日)。消息称,8月10日,烟台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以6.5亿的价格并购山东栖霞市兴昊水泥有限公司及其3200t/d熟料生产线。消息还引用有关人士分析称,这条生产线早期建成投产后的市场定位主要以卖熟料为主,前期为了抢占市场低价销售,盈利状况不佳,经营压力也比较大。同时据市场反映,兴昊水泥生产的熟料品质要低于山水和冀东的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反观山水水泥,收购该生产线后可增加在烟台的销售范围,加强市场掌控力,如此一来,烟台山水作为当地主导企业的话语权也能进一步增强。

  水泥在产能过剩下,市场竞争很充分,甚至很激烈,有竞争就会显现优劣。有的投资者决策有误,投产后与预期相去甚远,以至谈不上投资回报,甚至出现经营亏损。不管造成此情况的种种原因有多少条,但最终竞争败者(被迫)退出市场实属正常。退出有多种方式,转产、出售转让等。如采取出售转让时,退出转让方通常会处在弱势地位,一般只能“贱卖”,能保本,少损失点就“阿弥陀佛”了。如果在出售转让时,退出转让方却处在强势地位,能够“贵卖”,不仅把本捞回,还赚了一笔,那就有点不合“退出”常理了。

  《反垄断法》明确,经营者集中是指:(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经营者集中目的是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且要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前段时间业内对“卖批文”现象进行抨击,说有专门投机建水泥生产线,等待出售卖个好价钱。此等现象显现转让方处在了强势地位。当商品能卖个高价,那是买主多了,卖主牛了。本在市场中处在竞争弱势拟退出不玩了的企业,在退出时反而能处在强势地位,这样的经营者集中能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真还有待观察!

  从烟台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并购山东栖霞市兴昊水泥有限公司的案例看,兴昊退出水泥竞争,资产由水泥强手并购,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兼并重组也要遵循市场竞争规律,企业兼并重组是促进企业做强做大,提高产业竞争力重要途径,是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加速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在化解产能过剩时,将“优化组织结构,兼并重组一批”列入的目的是要优化组织结构,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不是为兼并而兼并,也不是要出现强弱势倒置的非正常现象,也不是要出现兼并过后,再努力于“增效降债”。

编辑:许玉婷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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