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11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变更日期:2010年1月1日
变更原因: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根据财政部2010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10〕15号)“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本公司对2009年度少数股东权益等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㈠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1)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该项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2)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项余额应当冲减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该子公司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前,应当全部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4 号》的要求,对20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如下: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2009年1月1日少数股东权益减少5,969,334.33元,2009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增加5,969,334.33元;2009年12月31日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2,160,537.60元,200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增加12,160,537.60元;2009年度少数股东损益减少6,191,203.27元,2009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损益增加6,191,203.27元。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㈠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符合会计政策变更的基本要求。
㈡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规定,进行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期初数的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㈢独立董事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同意上述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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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ing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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