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一) 2013年6月7日有媒体刊登题为“ST狮头巨额搬迁补贴无影踪,疑被控股股东截留”的文章,有股东提出质疑, ST狮头关停资产挂牌出售后近6个月,仍然无任何补偿方面的信息披露。
(二)经与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落实,2009年8月,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城环【2009】1309号《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太原市西山地区综合整治工程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计划的通知》,该文件下达了对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搬迁投资计划7000万元。太原狮头集团公司也于2009年11月24日收到了该笔资金。
文件明确该资金为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投资,由太原市西山整治办监督管理,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不定期地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检查。
二、澄清声明
鉴于该资金为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投资资金,并非搬迁补偿款,公司控股股东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收到该笔资金后,根据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的安排,因新线选址占用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原矿山车间全部场地,同时还需保证股份公司正常生产所需石灰石,集团公司将该笔资金用于矿山规模的扩大等相关工作。
三、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4日
报备文件
(一)报道传闻的书面材料
(二)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说明
(三)公司向控股股东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的书面征询函
(四)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的书面回函
(五)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太原市西山地区综合整治工程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计划的通知》(晋发改城环【2009】1309号)
编辑: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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