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关于开展推荐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开展推荐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13]13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信委、工信厅),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加快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的推广普及,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低碳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我委拟于近期开展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目录的编制工作,请你们抓紧组织开展推荐重点节能技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推荐要求

  (一)技术范围。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等工业行业,农业,交通运输,建筑,民用及商用等领域的节能低碳新技术、新工艺。《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1-5批)已发布的或全行业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术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二)技术要求。推荐技术要符合技术先进、节能效果显着、经济适用等条件,能够反映节能技术最新进展;节能减碳潜力大,预期可获得明显的节能减碳效果;有成功的实施案例;应用范围广,在全行业推广前景广阔,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技术报送

  各地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信委、工信厅)、有关行业协会和中央企业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认真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技术,并按照要求仔细填写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于2013年7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文字版和电子版(电子版需刻制光盘)各1套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联系人:高  岩        蒋靖浩

  电  话:(010)68505844  68505595

  传  真:(010)68505561  68505845

  附件:重点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重点节能技术申报表、汇总表及推荐表填写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3年5月31日

编辑:刘冰

监督:18969091791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联系电话:18969091791,邮箱:news@ccement.com。

相关话题

  1. Q:202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相关安排是怎样的?
    202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5 - 21日举办,主题“节能新起点 低碳向未来”;全国低碳日6月17日举办,主题“绿色转型 全民同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组织,多部门参与。
  2. Q:内蒙古公布的2026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涉及哪些行业?
    涉及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
  3. Q:海螺水泥池州一项目通过节能审查,具体情况如何?
    安徽池州海螺水泥400万吨/年采矿项目通过节能审查,总投资45930万元。该项目为改扩建工程,现状采矿规模220万吨/年,实施后达400万吨/年,采用山坡露天开采。
  4. Q:师锐在阿克苏天山多浪水泥公司取得了怎样的成长和成就?
    师锐2023年3月入职该公司,从机修新兵成长为技术骨干、机修班班长,获“青年岗位能手”称号,2024年获评助理工程师,还参与多项技改项目,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2026-05-31 09: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