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3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3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95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34,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14,4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 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1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3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3年 6月1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3 年 6 月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50 张海林
2 00*****059 冯活灵
3 00*****273 张艺林
4 00*****826 于清池
5 01*****428 依成真
6 00*****384 杨壮旭
7 01*****454 高旭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3 年 6 月 14 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比例
数量 转增 送股 小计 数量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0,073,750 52.29% 42,044,250 42,044,250 112,118,000 52.29%
高管锁定股 498,750 0.37% 299,250 299,250 798,000 0.37%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69,575,000 51.92% 41,745,000 41,745,000 111,320,000 51.9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3,926,250 47.71% 38,355,750 38,355,750 102,282,000 47.71%
人民币普通股 63,926,250 47.71% 38,355,750 38,355,750 102,282,000 47.71%
三、股份总数 134,000,000 100% 80,400,000 80,400,000 214,400,0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14,400,000 股摊薄计算,2012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30 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488 号
3、咨询联系人:冯益贵、程远亮
4、咨询电话:0898-88710266
5、咨询传真:0898-88701266
九、备查文件
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转增股本的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六月三日
编辑:李艾东
监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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