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24 1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3年4月24日通过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告知各位股东。会议于 2013年5月23日上午 9:30 在上海奉贤浦卫公路 5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4 人,公司股东上海柘中(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朱梅红出席会议,代表公司总股份的 70.44%,公司股东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授权蒋陆峰出席会议,代表公司股份的 3.63%。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共 100,000,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4.07%。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蒋陆峰先生主持会议,部分董、监、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书面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0,0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0,0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简称:柘中建设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3-16

  3、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0,0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4、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0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5、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0,0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0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7、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0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的全文已经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

编辑:李艾东

监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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