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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慧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北京金隅集团离任述职

2024/04/02 09:34 来源:东方财富

李晓慧作为北京金隅集团的离任独立董事,在2023年尽职履责,出席所有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发表独立意见,关注公司财务、审计、关联交易等问题,有效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在任期内未发生需要特别行使职权的事项。......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李晓慧)(离任) 本人在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于2023年4月从公司离职。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晓慧,1967年12月出生,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年4月从本公司独立董事岗位离任。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经济学博士,先后在沧狮会计师事务所、河北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标准部等工作,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党总支书记等职务。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要求,任职期间兼职独立董事家数未超过相关规定,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董事会4次,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本着忠实与勤勉的原则,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 独立意见,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4 4 0 0 否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与投融资委员会1次,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专门委员会类别 任职期间召 应参加会议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 开次数 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1 1 1 0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1 1 1 0 战略与投融资委员会 1 1 1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0 0 0 0 本人作为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对公司年报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对续聘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审核;对利润分配方案及计提跌价减值准备进行事前确认,并对金融衍生品业务和公开发行债券的议案进行确认;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指导和监督;与外部审计师进行交流。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对2023年度投融资计划、项目后评价计划和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等议案进行审议。 本人作为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等议案进行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例如,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就《关于部分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进行问询:企业2022年审计尚未完成,是否影响增资;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就《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意见:应积极提高分红比例,提振股东信心等。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任职期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的汇报,并保持持续沟通。 (五)独立董事现场履职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间,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每月均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董事会月报》,对公司当月运营情况、市场表现、三会信披、行业信息等内容进行了解,并就关心的具体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秘书进行交流,听取公司管理层相关事项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考察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六)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中小股东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获得公司信息。 同时本人也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以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听取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的正式报告并审议了2023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上述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均同意上述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其他事项 任职期间,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2023年度投资理财计划、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财务资助事项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民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 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签字: 2024年3月28日

原标题:金隅集团: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晓慧)(离任)

编辑:CcementAI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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