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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3/28 09:32 来源:东方财富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监督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的工作,认为其表现良好,建议续聘。审计委员会还指导了内部审计,协调了内外部审计沟通,审阅了财务报告并评估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推动了公司法治建设和合规管理。委员会将继续提升履职能力,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监督审查职能,积极促进了公司的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 1-10 月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姚颐(独立董事)、王向东 (董事)、任前进(董事)、孔祥忠(独立董事)和吴鹏(独立董事)组成,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姚颐担任主任委员。因独立董事孔祥忠、姚 颐任期满六年,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王建新、何捷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为王建新(主任委员、召集人)、王向东、任前进、吴鹏、何捷。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王建新(主任委员、召集人)、朱岩、王向东、吴鹏、何捷。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成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会上,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汇报,审议通过《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聘任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聘任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检查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同意将上述除《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检查报告》外的报告、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3.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4.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5.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 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并就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 2.评估外审机构的独立性及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体现了专业水准。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在履职期间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3.续聘外审机构的建议: 根据信永中和在 2022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表现,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信永中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计划,在认可该计划可行性的同时,积极督促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并提出指导性意见,持续增强审计监督的有效性,提升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能力。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中,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对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必要的督促与严格的审阅,使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及时、有效地完成,有效保障了公司年度各项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并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予以重点关注。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 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也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内控体系,强化了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和风险管理,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审计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信永中和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编制程序规范、依据充分、结论客观;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未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保障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推动公司法治建设和合规管理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一步推动公司法治建设,监督公司依法治理,预防重大法律风险发生;推进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监督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预防发生重大合规风险。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并依托自身专业素养,全体委员恪尽职守,坚持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准则,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为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提供了保障,有效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提升履职能力,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原标题:冀东水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编辑:CcementAI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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