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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拟编制公布社会融资总量

2011/02/10 00:00 来源:中国证券报

央行已拟定一份征求意见稿,拟编制和公布社会融资总量以及更大口径货币供应量M3、M4。社会融资总量的统计口径将包括本外币各项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股票筹资、外商直接投资和外债。......

  货币政策正酝酿新变革。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央行已拟定一份征求意见稿,拟编制和公布社会融资总量以及更大口径货币供应量M3、M4。社会融资总量的统计口径将包括本外币各项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股票筹资、外商直接投资和外债。这一更为宽泛的统计口径,将对流动性进行重新界定,可能影响到监管层对通胀态势的判断和货币政策选择。

  当前,货币的创造过程和需求主体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在这一背景下,2010年12月24日,央行首度公开提出“社会融资总量”概念。当日央行发布新闻稿援引副行长胡晓炼讲话称:“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直接融资比例的提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资金供给会体现在社会融资总量上,社会融资总量调控应按满足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正常需要掌握。”

  随后,央行在2011年工作会议上提出“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在日前发布的《2010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央行对“社会融资总量”进行了进一步阐释。报告指出,近年来,我国金融结构多元化趋势明显,金融市场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直接融资比例明显提高,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也对贷款表现出较大的替代作用。要更加重视从社会融资总量的角度来衡量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除人民币贷款外,还包括企业发行债券和股票筹资、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

  接近央行的人士表示,社会融资总量这一指标反映的是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部门(包括企业和个人)在金融市场上全部融资总额。据央行初步统计,2010年,截至11月末社会融资总量增长14.58万亿元,同期人民币贷款增长7.47万亿元。社会融资总量增量将近同期贷款增量的两倍。

  此外,消息人士透露,央行将扩大货币供应量统计口径至M3、M4。

  M3反映存款性公司向实体经济提供的流动性,将存款性公司概览中未纳入现行M2的各类存款,即其他金融性公司存款、住房公积金存款、委托存款、银行理财资金、外汇存款和地方财政存款计入M3。M4则反映全部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提供的流动性,包括流通中货币、本外币存款、理财、回购、实体经济部门持有的金融债券(含央行票据)、权证及资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银行承兑汇票、信托投资计划、保险技术准备金和金融公司发行的股票及股权。

  分析人士认为,央行将社会融资总量作为货币调控的新考量意义重大。未来货币调控将关注更为广泛的流动性内涵,而不仅仅是货币信贷总量。这与社会融资渠道多元化的趋势相契合,也有利于货币调控更加精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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