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黑牛建材公司正副经理私分公款 事败露被判徒刑
原天津黑牛建材公司正副经理以虚付货款、重复报账等手段侵吞集体企业公款案,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公开审理,作出了有罪判决。
1998年11月至同年12月,张某在任天津市煤建三公司所属黑牛建材公司和河西福利耐火材料经营部经理期间,伙同副经理董某乘煤建三公司欲将所属集体企业转换机制之机,利用其主管经销、财务的职务之便,以付山西省平定县岩会乡某耐火厂货款为名,从所属企业“小金库”中支取现金2万元,每人分得赃款1万元;以付山西省阳泉市某公司货款为名,用支票从所属企业支取现金2万元,每人分得赃款1万元;以付平定县地方国有水泥厂货款为名,用支票从所属企业支取现金14820元,将其中1万元共同侵吞,每人分得赃款5000元。
1999年4~6月间,张某伙同董某以付山东省宁阳县某厂货款为名,从黑牛建材公司用支票支取现金10560元,每人分得赃款5280元;以付平定县某厂货款和运费的名义,用支票支取现金6120元,在支付货款3840元后,将余款2280元侵吞私分。案发后,张某、董某非法侵吞的公款均被追缴。
鉴于张某、董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交全部赃款,法院酌情从轻处罚,判决张某犯贪污罪处有期徒刑2年,犯职务侵占罪免予刑事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董某犯贪污罪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犯职务侵占罪免予刑事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判决后,张、董二人没有提出上诉。日前,该判决均已执行。
编辑:
监督:18969091791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联系电话:18969091791,邮箱:news@ccement.com。
热门推荐
相关资讯
相关话题
-
Q: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七届理事会一次会议有哪些重要成果?
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和负责人,以及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和负责人,审议表决通过各项议案,确定第七届理事会和建材行业下一阶段发展工作总基调。
-
Q:张政伟在制浆造纸装备研发领域取得了哪些成就?
张政伟扎根制浆造纸装备研发一线三十年,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实现国产化替代,申报专利50余项、授权47项,发表论文9篇,编制5项企业技术标准,斩获多个奖项,还培育人才,助力企业发展。
-
Q: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第七届理事会负责人和监事会监事名单有哪些?
原文未给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第七届理事会负责人、监事会监事具体名单内容。
-
Q:2026苏州先进材料产业创新大会有哪些重要活动和成果?
大会上人工智能先进材料研究院建设启动,发布15项科技创新成果等。“中国建材集团 - 南京大学”联合体成立,中建材科创基金签约,还举办高岭土项目开工仪式。
-
Q:这封信是写给谁的?
这封信是写给中国建材集团全体科技工作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