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水泥熟料及平板玻璃生产线现状清单的公示
为贯彻《工信部办公厅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精神,根据202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更新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12日至3月24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自治区工信厅 0991-2800651
兵团工信局 0991-2896876
附件1新疆水泥熟料生产线清单(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附件2新疆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工业和信息化厅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1日
监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