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限产冲击波 业界盼更有成效节能减排路线图

2010/09/27 0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张晗

......

  “十一五”规划执行的最后时点将至,重重压力之下,中国政府节能减排冲击波呼啸而来。此前,包括河北省在内的全国多个地区拉闸限电,试图通过企业限产方式节能减排。而今,限产令的执行以及下一步向更广泛地区的蔓延似乎不可避免。

  记者获悉,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由工信部、能源局等五部委联手的严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问题督查组近日即将启程,并将在10月底之前完成督查工作。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对于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十月底之前,工信部、能源局将负责提供名单,并会同环保部、国土部、发改委等部委分头负责,不仅将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环评、供地、核准和审批,还要对相关地区严控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

  这是中国政府节能减排即将打出的又一重拳。9月17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公布1~8月份节能减排情况报告。在这份节能减排晴雨表中,尚有13个省区处于节能减排形势比较严峻级别以上。

  限产冲击波所到之处,不仅带来了钢材、水泥等产品价格的持续走高,进而可能推动PPI(工业品出厂价格)乃至CPI(居民消费价格)的上涨。而业界更加关切的是,如何才能避免行政干预的成分和短期临时应急行为,从体制层面为中国节能减排设计更有成效、更坚实的路线图。

  涨价预期

  9月3号,河北省唐山瑞丰钢铁有限公司接到政府限电通知,按照政府计划,每月允许公司的用电量只有正常月份的40%左右。这份文件同时下发到当地30家钢铁企业和26家焦化厂。时至今日,限电政策何时结束,企业仍然无从知晓。

  “限产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很大,不仅本月订单无法完成,因为不知道政策何时结束,下个月的订单也不敢接了。”唐山瑞丰钢铁副总温瑞臣对记者说。

  然而,作为唐山市某钢铁企业的销售经理,杨明在9月初得知唐山市政府的限电通知后,心头狂喜——敏感的他注意到,限电令正在成为近期地方政府最新的“时尚”,如此蔓延开去,钢材市场的涨价趋势将不可避免。

  市场的变化迅速印证了他的判断。截至9月10日,公司钢材出厂价已经从限产令发布前的4180元/吨,直接上涨到4400元/吨。就在9月6日到12日一周时间里,钢材价格出现本年内单周最大涨幅。以上海市场螺纹钢代表品种规格价格为例,达到4250~4300元/吨,涨幅超过200元/吨。

  在正略钧策管理咨询公司合伙人包仲南看来,当前钢材市场仍处于去库存化过程,短期看,供需关系不会发生太大变化,价格也会比较稳定,但随着限产令在更多地区蔓延,如果持续到年底,将会推动钢材市场进一步涨价,PPI也将受到影响。

  相比而言,同在限产之列的水泥行业,价格上行态势更为明显。统计数据显示,杭州、南京水泥市场价格自8月中旬至今,涨幅分别达到28.81%、16.98%。广西地区水泥市场受限产影响,在9月上旬,价格普遍上涨30元/吨。

  根据工信部的规定,到2010年年底进一步淘汰9115亿吨的落后产能。而自2010年第二季度开始,华东地区两大水泥供应商已经采取自主限产的方式进行调整,而这一轮自主限产工作和国家减排攻关的周期也出现重合。

  “这几个因素叠加起来,导致了目前相关水泥、钢铁等产品价格的整体上涨。”银河证券分析师洪亮说。

  国家统计局近期公布数据显示,2010年8月,国内CPI同比上涨3.5%,创年内新高;PPI同比上涨4.3%,涨幅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而上游产品价格的上涨可能导致未来一段时期PPI出现快速反弹。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指出,在上游产品价格长期保持高位的情况下,会通过PPI的传导增加CPI的上涨压力,很可能进一步使CPI的上涨超出预期。相关部门也必然承受更大的“CPI保3”和节能减排双重压力。

  降耗迷局

  在大多数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学者看来,本轮限产令在意料之中。此前国务院为完成“十一五”降耗目标发出的相关文件中,曾多次提出对完成降耗任务压力较大的地区,最后阶段将采取紧急应对措施。

  然而,超预期的淘汰强度与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之间,是一道让人有些迷茫的槛。

  中国节能中心副秘书长宋忠奎指出,按国务院最初的计划部署,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基本上能够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而在今年5月底,新颁布的淘汰清单则远远大于国家最初的淘汰计划。

  以水泥、钢铁、造纸行业为例,2010年5月工信部公布的18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名单中,淘汰水泥产能9115万吨,而年初国务院下达的淘汰计划,这个数字仅为5000万吨;炼铁行业淘汰产能由年初的2500万吨,提高到3524.6万吨;造纸行业则由53万吨大幅提高到597万吨。这些淘汰指标已经超越“十一五”的各项相关淘汰产能指标。

  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淘汰落后产能跟不上新增产能速度,地方可能存在的对淘汰项目的变相保护,二者正成为减排目标完成的双重压力。

  减排效果不理想,与4万亿投资刺激之下新增产能速度大于淘汰落后产能进度密切相关。仅以水泥行业估算,2010年水泥行业的新增产能将达到2.1亿吨,远远大于9115万吨的被淘汰部分。这样一来,淘汰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更令人担忧的是,地方政府为维护当地GDP增长对于落后产能进行变相保护。“这种保护往往是无形的,又是实实在在的。”有业内人士分析说。

  不过对于上述观点,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并不认同。“中央这次对淘汰落后产能态度如此坚决,而且在‘十一五’结束后,对未完成地区的主要负责人还要算总账,相信没有人敢顶风上。”浙江一位负责节能减排的政府官员对记者说。

  据悉,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由工信部、能源局等五部委联手的严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问题督查组近日就将启动,并将在10月底之前完成督查工作。对于这一疑惑的追问,可能随着本轮检查的结束而得出最终的答案。

  无奈限产

  在上述浙江官员看来,淘汰指标已落实完毕,却没有达到最终降耗的目标,停产已经成为地方政府接下来唯一能够采取的节能减排方式。

  而限产令的执行,以及下一步向更广泛地区的蔓延似乎也不可避免。

  9月15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中提出,要正确处理节能减排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系,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关键要靠工作和机制,不能靠短期的“突击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正确处理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实施节能减排预警调控要科学、合理、有序,不能简单拉闸限电。

  而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节能减排“十一五”目标一定要实现。“现在地方政府对于两高行业进行限电还是可以考虑的,对地方来讲,在‘十一五’最后阶段,为了实现目标而采取一些应急手段可以理解。”

  不过在该人士看来,前提条件应该是通过有序的方式进行,比如对于高耗能企业,可以采取检修等方式暂停生产,毕竟企业设备需要定期检修,可以将这个周期调整到目前这个阶段进行。

  上述浙江官员表示,虽然拉闸限电不是解决能耗问题的长远之道,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仍需采用,“而且在‘十二五’节能减排压力不会减小的背景下,未来还可能继续采用拉闸限电的方式。”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李佐军介绍,对节能减排的市场化手段的建立和完善,是未来实现科学减排的根本之道。而市场化的节能减排机制,既要具有反映供求关系的价格机制,也要有一套反映价格机制的法律体制作为保护。

  在李佐军看来,由于原有的价格基础较低,企业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主体,在现有的差别电价和惩罚类电价中,只要仍能看到利润空间,就会继续生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也就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

  而在节能减排市场化过程中,在企业下游要尽快完善中国碳排放交易,建立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制度,以市场手段引导企业适应国家方针政策调整,最大限度保护中国环境战略的利益。


(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szl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注意!贵州72家水泥企业马上开始自查!

监察和审查分企业自查和现场核查两个阶段进行。

历届回顾 | 这是节能环保大会陪你走过的第十一年……

让我们一同回顾那些凝聚智慧、激荡思维的历史瞬间!

安徽:新投产3条水泥熟料生产线,还将再建2条!

截止于2023年12月31日,安徽省内共有91条在产及待退出生产线,合计年熟料产能13758.5万吨。

哪些亮点值得关注?第十一届中国水泥节能环保技术交流大会—《暨装备更新论坛》即将召开!

中国水泥网将于6月13-14日,在江苏南京举办“第十一届中国水泥节能环保技术交流大会——《暨装备更新论坛》”。

建材行业5项节能降碳技术拟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4年版)》

4月30日,工信部公示了《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4年版)》。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5-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4.78
2024-05-10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5-10

青海省

¥ 416.22
2024-05-10

甘肃省

¥ 382.91
2024-05-10

陕西省

¥ 327.04
2024-05-10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5-10

云南省

¥ 310.87
2024-05-10

贵州省

¥ 312.57
2024-05-10

四川省

¥ 351.02
2024-05-10

重庆

¥ 331.21
2024-05-10

海南省

¥ 432.19
2024-05-10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5-10

广东省

¥ 312.82
2024-05-10

湖南省

¥ 316.08
2024-05-10

湖北省

¥ 309.90
2024-05-10

河南省

¥ 274.59
2024-05-10

山东省

¥ 319.18
2024-05-10

江西省

¥ 313.39
2024-05-10

福建省

¥ 303.10
2024-05-10

安徽省

¥ 314.72
2024-05-10

浙江省

¥ 332.74
2024-05-10

江苏省

¥ 299.83
2024-05-10

上海

¥ 317.73
2024-05-10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5-10

吉林省

¥ 358.29
2024-05-10

辽宁省

¥ 338.19
2024-05-10

内蒙古自治区

¥ 349.14
2024-05-10

山西省

¥ 315.61
2024-05-10

河北省

¥ 345.41
2024-05-10

天津

¥ 368.21
2024-05-10

北京

¥ 339.43
2024-05-11 18: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