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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节能减排,冲刺!

2010/09/17 00:00 来源:市场导报-夏燕

......

  9月13日,浙江为期两个多月的限电政策暂时告一段落。

  在钢业产业集聚的宁波,100多家民营钢厂却没有太多的欣喜。就在限电令取消的同一天,它们中的大多数都接到了电价上调0.3元/度的通知,这将意味着,随电价而动的不锈钢成本也会有200到300元/吨的上调。“后期开工率肯定会受到影响。”尽管大部分钢厂表示生产情况仍要看后期不锈钢的行情走势,但显然限电令的余悸犹在。

  事实上,7月以来,为完成“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减排目标,限电措施在国内多个省市轮番上阵,风暴愈演愈烈之际,甚至波及部分非高耗能行业。而就在浙江暂停限电的前4天,工信部原材料司巡视员贾银松在一次表态中也称,今年须坚定不移地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但下一步要采取一些常态化管理的手段。明确的态度中,隐隐透露出当前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困境。

  限电风暴扩大化

  江伟平至今无法理解,自己经营的机电加工企业,既不是高耗能,也不是高污染,却也和“强制限电”扯上了关系。尽管这家位于温岭的企业每个月的用电量只有几千度,但在月初,他还是接到了要求限电停产的通知。因为订单都是之前签好的,延误工期就要罚款,停电给企业经营造成的损失可谓巨大。

  而在当地,和他一样命运的企业并不在少数。期间,一些胆大的企业被订单压得不行,偷着开机器,然而一旦被发现就会被强制拉闸。

  “之前是停8天做2天。”江伟平说,自己的厂也是最近两天才被通知可以开工,但他仍然很担心,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被停。当地很多企业都认为,如果这样的政策继续执行下去,肯定会有很多企业倒闭。

  事实上,在这一轮强推式的限电限产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一刀切”的风暴范围早就不仅仅集中在前期的钢铁水泥等高耗能产业,后期更是迅速扩展到其他加工行业中。而这些,都源于上半年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不甚理想,给浙江年度及“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完成带来的压力。为此,省政府一再要求各地及重点能耗企业务必把节能降耗作为今年压倒一切的任务,并出台了一系列强硬的措施,其中最直接的莫过于“限电令”。

  导报记者查阅浙江省经信委网站相关文件发现,早在6月底,浙江省经信委、省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小组、省节能办就发布了一份高耗能企业有序用电方案的紧急通知,要求在7月1日到9月13日期间,浙江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纺织业和造纸及纸制品业等八大类1160家高耗能企业,轮流停产让电15天。

  期间,各市签订的淘汰落后产能经济责任状更是承诺,将在9月15日前全部完成今年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对不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或设备,将依法采取断电、断水、断气、断贷等强制性措施。

  然而,这一纸军令状执行之际,也误伤了一些限定范围之外的中小企业——不仅如此,对于当前已经淘汰的部分产能,也有人开始担心,短时间内的“狠”会不会治标难治本,当环境稍有放松后,利润刺激下,前者又有死灰复燃、迅速复产的可能。

  对此,多年从事环境与资源研究的浙江大学教授史惠祥并不完全认同,但他表示限电虽是无奈之举,落实节能减排却是必须提前做,而且应该是长期性的。

  “仅是行政强制的话,企业减排效果较差,如果从市场方面着手,让减排给企业带来一定经济效益,可以产生更好的效果,比如排污权交易等等。”史惠祥说。

  看不见的市场推手

  8月,嘉兴的10家企业与当地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签订认购意向协议书,购买了数量不等的化学需氧量排污量及二氧化硫排污量。

  “环境资源有限,早出手等于为发展早些扫清路障”。为了明年即将上马的新项目,昌记粽子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认购了20年期的二氧化硫排污量1.1吨。一直参与排污权交易的嘉兴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也购买了二氧化硫排污量1037吨、化学需氧量排污量323吨。

  “晚买不如早买。”在副总经理陶伟看来,当企业不得不为环境成本埋单后,减排就会像开发新产品一样列入企业头等大事。

  一个数据是,自2007年开展试点至今,嘉兴通过排污权交易进入市场的新建项目达到768个,涉及化学需氧量2207吨,二氧化硫1544吨,累计交易金额2.14亿元。

  嘉兴市环保局局长章剑告诉导报记者,目前看来,排污权交易的确让企业认识到了环境资源的稀缺,从过去的被动治污向主动减排转变。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即使作为国内最早开展试点的城市,嘉兴的排污权交易也还远没有达到市场化的程度。导报记者了解到,此前当地成交的多笔交易指标都是企业按照“指导价”从环保局手里购买的,并没有真正形成企业间交易的市场。

  这一点,也是整个浙江排污权交易市场现状的反映。

  史惠祥认为,目前的排污权交易还在普及理念以及探索基本形式,要使排污权交易实现市场化,法律法规、总量控制、区域统一市场、监督惩罚措施等等条件缺一不可。

  “这其中,总量控制是难点。”浙江省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负责人竺恒峰告诉导报记者。

  据悉,目前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根据2005年底的环境统计数量确定的,各级政府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来强制企业以此作为最大排放量,但这个数据与企业通过环评获得的排污权数量存在着冲突。

  此外,排污权交易的法律缺失也是一个问题。事实上,既没有法律法规,也没有一个排污交易技术指南的现状常常导致政府管理者和企业无所适从。“到底什么是排污权?法律没有规定,对此的理解也因人而异。这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史惠祥对记者表示。

  然而,即便未能市场化,作为市场机制的排污权交易依然被认为是节能减排的最可持续方式。

  一个细节是,从目前的减排数据来看,化学需氧量以及二氧化硫两项减排的约束性目标在“十一五”内完成已经不存在悬疑。只不过,此间关于减排手段的争议也越来越大。其中的一个焦点就是,在即将到来的“十二五”,是否应该用一种更灵活的市场机制来替代限电限产、签署行政军令状的行政强力?

  “手”牵“手”

  争议中,不少人认为,目前借助行政强力减排的空间已经非常有限,比如二氧化硫减排,在电力行业普遍安装脱硫设施之后,余地更是狭窄。

  另一方面,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国政府也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到45%,节能提高能效的贡献率达到85%以上,挑战可谓巨大。接下来,严峻的形势也将倒逼以排污权交易为主的市场机制尽快出笼。

  类似愿景也体现在高层的表态中。9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巡视员贾银松在发言中表示,以后的节能减排要有“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目前的关键是,究竟该实施哪些常态化的措施。”史惠祥说,所谓常态化就是要建立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其中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要推动基于行政手段的命令与基于市场手段的激励相结合,即让“看得见的手”牵住“看不见的手”。

  而回归到排污权交易问题上,“把法规定出来”始终是最为迫切的诉求。

  导报记者了解到,当前由环保部和财政部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中,且有望在年内正式发布。针对特定污染物碳的排污权交易也在制订相关规则,并已经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而此前,由于国内碳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包括浙江巨化在内的6家试水海外碳交易的企业才被卷入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舞弊漩涡。

  如今,一再设计、修订之后,在排污权交易立法方面,浙江又成了第一个吃螃蟹者。

  竺恒峰表示,从7月1日起,《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正式实施,可以说从制度层面为排污权交易的全面开展扫清了诸多障碍。

  “排污许可证一旦申领成功,企业排污总量等指标也都会确定,这样一来所有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都进行了基础认定,为交易、监管打下了基础,并且使执法部门有法可依。”他说。

  只不过,尽管试点取得突破,很多人仍然认为,要让排污权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真正发挥效力,还是需要一个过程——“就像许多发达国家所经历的,先追求减排效果,再追求减排效率,接下来当成本和效率问题进入决策者考虑范围时,前者才会有真正的发展空间”。

  从这个意义上看,“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彼此的轮回博弈,也为未来政策设计和执行提供了一个难得的试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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