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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石河子市: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石河子市: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哈密市: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15日;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15。
吐鲁番市: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15日;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30日。
伊犁州(直)、博州: 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15日;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15日;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巴州地区、阿克苏地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15日;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克州、喀什、和田地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15日;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编辑:张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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