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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海南昌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被罚款20.9万元。
日前,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海南昌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被罚款20.9万元。2023年3月17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相关机构对海南昌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1号窑尾烟囱废气排放口进行现场采样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颗粒物排放浓度已超过大气排放标准,超标0.53倍。违法行为属于严重处罚裁量档次。
据悉,海南昌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由阳春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成立,注册资本6.5亿元,其为阳春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企业,为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编辑:张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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