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7月份制造业PMI为49% 新动能保持上升势头

2022/08/01 10: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7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49%,比上月下降1.2个百分点。另外,价格指数明显回落。......

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7月31日发布数据显示,7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49%,比上月下降1.2个百分点。另外,价格指数明显回落。

“7月份,受传统生产淡季、市场需求释放不足、高耗能行业景气度走低等因素影响,制造业PMI降至49%。”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高级统计师赵庆河表示。

赵庆河分析称,调查的21个行业中,有10个行业PMI位于扩张区间,其中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及酒饮料精制茶、专用设备、汽车、铁路船舶航空航天设备等行业PMI高于52%,连续两个月保持扩张,产需持续恢复。纺织、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等高耗能行业PMI继续位于收缩区间,明显低于制造业总体水平,是本月PMI回落的主要因素之一。

另外,价格指数明显回落。受石油、煤炭、铁矿石等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主要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和出厂价格指数分别为40.4%和40.1%,比上月下降11.6和6.2个百分点。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两个价格指数在调查行业中最低,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出厂价格显著回落。

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位于扩张区间。赵庆河说,近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企业生产经营持续承压,市场预期受到一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2%,比上月下降3.2个百分点,继续位于扩张区间。

新动能保持上升势头,产业结构继续优化。7月份,装备制造业PMI和高技术制造业PMI分别为51.2%和51.5%,都保持在51%以上的扩张区间。分项指数显示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的供需增速都保持在相对较好水平。

“分项指数变化显示,7月市场需求有所回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放缓。但企业成本压力明显下降,就业保持相对稳定,新动能仍保持上升势头。”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研究员文韬表示,当前经济回升出现波动有一定的短期因素影响,下半年保持企稳回升向好,仍有基础和条件。

文韬指出,企业成本压力下降,有利于企业效益恢复。国内大宗商品价格高位回落。购进价格指数较上月大幅下降11.6个百分点,降至40.4%,连续4个月下降,降势加快。 

编辑:梁爱光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视频]12省份基建暂缓初显“威能”?一季度水泥产量下跌16.28%

4月16日,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3月全国水泥产量3.37亿吨,同比下降11.8%;全口径减少6550万吨,降幅16.28%;3月份水泥产量1.5亿吨,同比下降22.%。

2024年一季度全国水泥产量3.37亿吨,降幅16.28%

3月份,全国水泥产量15440万吨,同比下降22.0%;1-3月份全国水泥产量33684万吨,同比下降11.8%。

[视频] 绝对值降幅7.9%!1-2月份全国水泥产量1.83亿吨

3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1-2月份,全国水泥产量18280万吨,同比下降1.6%(同口径)。

1-2月份全国水泥产量1.83亿吨,绝对值降幅7.9%

数据显示,2023年1—2月份,全国水泥产量为19855万吨,今年绝对值减少1575万吨,降幅7.9%。

2月受假期等因素影响 水泥等行业需求减少

受春节假日房地产、基建项目停工等因素影响,钢材、水泥等行业需求减少,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水泥制造价格分别下降0.4%、1.4%。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30

青海省

¥ 416.22
2024-04-30

甘肃省

¥ 382.91
2024-04-30

陕西省

¥ 327.04
2024-04-30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30

云南省

¥ 312.39
2024-04-30

贵州省

¥ 312.57
2024-04-30

四川省

¥ 352.34
2024-04-30

重庆

¥ 331.21
2024-04-30

海南省

¥ 432.19
2024-04-30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4-30

广东省

¥ 324.44
2024-04-30

湖南省

¥ 316.08
2024-04-30

湖北省

¥ 319.39
2024-04-30

河南省

¥ 282.33
2024-04-30

山东省

¥ 321.62
2024-04-30

江西省

¥ 317.07
2024-04-30

福建省

¥ 303.10
2024-04-30

安徽省

¥ 313.99
2024-04-30

浙江省

¥ 332.74
2024-04-30

江苏省

¥ 309.21
2024-04-30

上海

¥ 332.73
2024-04-30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4-30

吉林省

¥ 358.29
2024-04-30

辽宁省

¥ 324.97
2024-04-30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30

山西省

¥ 315.65
2024-04-30

河北省

¥ 342.12
2024-04-30

天津

¥ 368.21
2024-04-30

北京

¥ 339.43
2024-05-02 21: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