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涉超8000万元工程款!中建二局告了粤系老牌房企
截至目前,方圆地产的销售情况尚未见好转,流动性依然紧张。
其中包括,“延安混凝土企业”合同纠纷及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陕01知民初509号】——横向垄断协议的损害赔偿计算;“茂名混凝土企业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知行终29号】——“其他协同行为”的认定以及“上一年度”的理解。......
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反垄断典型案例。
其中包括,“延安混凝土企业”合同纠纷及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陕01知民初509号】——横向垄断协议的损害赔偿计算;“茂名混凝土企业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知行终29号】——“其他协同行为”的认定以及“上一年度”的理解。
具体来看:
“延安混凝土企业”合同纠纷及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
——横向垄断协议的损害赔偿计算
【案号】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陕01知民初509号〔延安市嘉诚混凝土有限公司与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及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
【基本案情】嘉诚公司自2018年3月开始向福建三建公司供应混凝土。包含嘉诚公司在内的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10家混凝土企业联合声明,自2018年7月1日开始,所有标号的混凝土每立方米在原价基础上上浮60元。2018年7月13日,嘉诚公司与福建三建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将混凝土每立方米单价全面上涨45元。同月,原陕西省工商局接到嘉诚公司等涉嫌垄断的举报,于2018年8月启动调查,但嘉诚公司对混凝土供应单价并未作出调整,亦未向福建三建公司告知相关情况。自2019年4月开始,福建三建公司和嘉诚公司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同标号混凝土在先前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再次上涨25元。2019年8月,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对嘉诚公司和其他9家混凝土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作出处罚决定。2019年9月底,嘉诚公司对福建三建公司的混凝土供应结束,10月双方组织结算。在嘉诚公司向福建三建公司主张欠付混凝土货款时,福建三建公司得知嘉诚公司因实施垄断行为被行政机关处罚,遂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嘉诚公司赔偿相应损失。该院审理认为,当事人之间因形式上的契约自由不能成为实施垄断行为一方违法行为的合法外衣。经营者达成涨价协议对交易相对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关于横向垄断协议损害赔偿,对难以脱离当地供应市场或对技术支持需求较高的商品,应以垄断协议所固定价格与此前在自由市场竞争中与交易相对人所约定产品价格的差值进行计算。故判决福建三建公司向嘉诚公司支付欠付合同款约602万元并支付违约金;嘉诚公司向福建三建公司支付因实施横向垄断协议所造成的损害赔偿金约143万元。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典型意义】本案是横向垄断协议的受害人在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关认定被诉垄断行为违法并作出行政处罚后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的案件。反垄断民事诉讼是垄断行为受害人获得损害赔偿的基本途径,是反垄断法实施的重要方式。本案基于经济学原理和一般市场交易规律,对不同交易形态特征下的损害赔偿请求数额认定和计算路径进行了有益探索。本案同时也生动展现了反垄断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对于形成反垄断法执法和司法合力、切实提升反垄断法实施效果具有典型意义。
“茂名混凝土企业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
——“其他协同行为”的认定以及“上一年度”的理解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知行终29号〔茂名市电白区建科混凝土有限公司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2016年9-12月期间,包括建科混凝土公司在内的19家广东省茂名市及高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通过聚会、微信群等形式就统一上调混凝土销售价格交流协商,并各自同期不同幅度地上调了价格。2020年6月,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对该19家企业的行为进行查处,且均以2016年度销售额为基数,对3家牵头企业处以2%的罚款,对其他16家企业处以1%的罚款。建科混凝土公司不服处罚决定,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诉处罚决定。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建科混凝土公司诉讼请求。建科混凝土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包括建科混凝土公司在内的涉案19家预拌混凝土企业之间进行了意思联络、信息交流,具有限制、排除相互间价格竞争的共谋,其被诉行为具有一致性,且不能对该行为的一致性作出合理解释。同时,根据相关市场的市场结构、竞争状况、市场变化等情况,被诉行为产生了反竞争效果。因此,建科混凝土公司的被诉行为构成反垄断法规定的横向垄断协议项下的“其他协同行为”,涉案19家混凝土企业达成并实施了“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关于被诉处罚决定的罚款计算,“上一年度销售额”是计算罚款的基数,原则上“上一年度”应确定为与作出处罚时在时间上最接近、事实上最关联的违法行为存在年度。被诉行为发生于2016年并于当年底停止,反垄断执法机构于2017年启动调查,因此,以2016年销售额作为计算罚款的基准,更接近违法行为发生时涉案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与执法实践中通常以垄断行为停止时的上一个会计年度来计算经营者销售额的基本精神保持一致,也符合过罚相当原则。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其他协同行为”属于横向垄断协议的一种表现形式,因其不直接体现为明确的协议或决定,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在行政主管和司法认定上存在难度。本案明确了一致性市场行为和信息交流两个因素可以证明存在“其他协同行为”,然后应由经营者对其行为一致性作出合理解释。该分层认定方式有助于厘清法律规范的具体适用,合理分配了诉讼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同时,本案对反垄断罚款基数的“上一年度销售额”中“上一年度”作出原则性阐释,既尊重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裁量权,保证行政执法效果,维护反垄断执法威慑力,也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裁量基准和方法依法作出指引。
编辑:周程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热门品牌价格
地区频道价格
截至目前,方圆地产的销售情况尚未见好转,流动性依然紧张。
2月28日,赞皇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大为到石家庄济河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开展“服务企业日”活动。
“非法”的所指便应是矿产资源法中与生态保护相关的条款。
大力破除行政性垄断和地方保护,推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经调查,广东光大企业集团旗下惠州市光大水泥企业有限公司员工赵某在任职期间长期盗窃水泥公司财物。
2023年12月17日,人民法院公告网发布了关于韶关市凌鹏水泥有限公司的破产文书。
宣告赤峰市克什克腾红山水泥有限公司破产。
广西省玉林市兴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永胜,兴业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符显国到兴业县葵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走访自治区人大代表周剑锋。
今年9月、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先后公布了贵州省金沙县、浙江省杭州市两起混凝土垄断案件。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海安县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该公司已确认的债权合计2442921.13元,可供分配财产金额为26747.75元。同时,甘肃省玉门市人民法院也终结了玉门老君庙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程序。
恒大物业公告,已于2023年11月28日收到法院正式接受立案的通知。
杭州21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因达成并实施固定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和限制商品生产销售数量的垄断协议,合计被罚1.74亿元。
2023年11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发布了杭州市21家混凝土生产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发布了2023年10月23日-10月29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陕西秦汉恒盛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在列。
河砂素有水中“软黄金”之称,盗采销售河砂牟取暴利,是一些犯罪分子的生财之道。
10月19日上午,二连法院组织召开二连浩特市蒙高水泥有限公司破产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三部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三部门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在拓展线索来源、提升打击治理实效、做实做细行刑衔接等方面深化执法司法联动,进一步推进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重点行业领域环境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合力守护好绿水青山。
为帮助建材行业相关经营者更好识别和防范垄断风险,制定了《陕西省建材行业反垄断合规指引》。
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最高可被处于其上一年度销售额50%的罚款。
4家企业抱团断被罚,本案合计罚款高达600万元,涉案的4家建材企业达成并实施固定价格和分割销售市场的垄断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没有没收违法所得。
据市场监管总局统计,自2023年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场监管部门新立案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5件,在办90余件,办结16件,罚没款金额合计约6.41亿元;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13件、执法约谈8件;审结民生领域经营者集中案件198件。
为了引导经营者落实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提高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意识和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申报标准)、《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始终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线,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依法查处涉及行业协会的垄断行为,切实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推动行业协会依法加强自律,引导本行业经营者公平竞争、积极创新,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
防止行业协会成为垄断牵头人,预防和制止行业协会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行为,发挥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维护市场竞争方面的积极作用。
“26日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比“28日判决书”多了一项——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石英石1.7万余吨。
“如果不是法院,我公司就撑不下去了,法官解了我公司的燃眉之急,真心地感谢!”
6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二连法院组织召开二连浩特市泰高水泥有限公司、内蒙古泰高水泥有限公司、苏尼特左旗泰高石料有限责任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日前,丰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案标的达一千多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十例。十例案例中,第六个案例为康定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某村民委员会及孟某安等八人非法采矿案。
5月5日,梅州市蕉岭县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陈育东,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林德亮,政治部(督察室)主任李强等一行到塔牌集团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活动,政治部(督察室)副主任徐映珠开展《企业工作人员犯罪预防》专题讲座。
甘肃高崖金城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注册资本1458.94万元,拥有1条1000t/d窑外预分解回转窑生产线,已出让给广西新东运水泥有限公司建设5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目前已转出,拟拆除。
4月15日起施行。
往往都是住建局某公职人员违规被立案调查,住建局主体被立案调查的比较少见......
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反垄断合规约谈会,对池州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及贵池区12家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集中约谈,并给予行政指导。
审理涉高耗能、高碳排放企业生态环境侵权案件,要适应用能权,钢铁、水泥产能等新类型生态资源权益对司法保护提出的新要求,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在经济发展中促进绿色转型、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
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司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为广西某矿业公司诉内蒙古某水泥公司等合同纠纷案。
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配套典型案例。
一方面,要依法惩治危险作业犯罪,做到该严则严,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又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准确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做到当宽则宽,对于行为人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同时,注意加强与应急管理等行政监管部门的衔接协作,持续推动溯源治理,确保良好办案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11月17日)举行“人民法院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典型案例。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