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财政部:支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2022/05/31 11:51 来源:中新经纬

财政部网站30日发布《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到,支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稳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财政部网站30日发布《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到,支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稳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意见》要求,到2025年,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地区各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意见》提到,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有序减量替代,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优化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应用,推动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支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稳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完善支持政策,激励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增产上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等,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电力发展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设备的节能监察,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

《意见》提到,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工业部门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先进制造发展。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提升城乡交通运输服务均等化水平。支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

《意见》提到,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政策,稳妥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开展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扩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鼓励因地制宜采用清洁能源供暖供热。支持北方采暖地区开展既有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农房节能改造,促进城乡建设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持续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领域电能替代,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

《意见》提到,支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统一监督管理,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分配管理,逐步扩大交易行业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积极培育交易市场。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分类制定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在政府采购文件中明确绿色低碳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编辑:孙蕾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仕净科技:打造效果效益兼顾的水泥行业低碳转型新模式

“要有实际效果,才能算真正的降碳。”

新疆建材行业协会会长吕志坚率新疆头部水泥企业赴红狮与尧柏集团调研

展望未来,随着国家对西北地区的开发力度不断加大,新疆水泥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预计2024年,新疆水泥市场需求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对此,各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市场变化,推动新疆水泥行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科技赋能,房屋“生产”新模式:模块化建筑引领建筑业变革

科技加速赋能房屋建造,采用C-MiC混凝土模块化集成建筑技术,房屋在工厂标准化生产后运输到现场拼装,类似搭积木。这种模式保证了建筑质量,如50年使用寿命和高抗震性,并减少了施工周期和环境污染。北京桦皮厂胡同8号楼的改造项目就是成功案例,居民仅用90天就搬回新建住宅。

关于2024年拟奖励“小升规”“三年不降规”企业名单的公示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2024年拟奖励“小升规”企业32家、“三年不降规”企业3家,每家奖励10万元。公示时间从4月17日至22日,接受异议反馈。

华新水泥答投资者问,涉及产能出清、企业整合等问题

在需求下行周期,价格作为份额和销量的基础,牺牲的价格和成本上降下来的这块相比是可以做一个比较的,成本降低了20块,价格降低了100块,效益能回升吗?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26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26

青海省

¥ 416.22
2024-04-26

甘肃省

¥ 372.95
2024-04-26

陕西省

¥ 306.73
2024-04-26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26

云南省

¥ 323.02
2024-04-26

贵州省

¥ 312.57
2024-04-26

四川省

¥ 352.34
2024-04-26

重庆

¥ 328.95
2024-04-26

海南省

¥ 432.19
2024-04-26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05.45
2024-04-26

广东省

¥ 326.04
2024-04-26

湖南省

¥ 315.99
2024-04-26

湖北省

¥ 319.35
2024-04-26

河南省

¥ 282.33
2024-04-26

山东省

¥ 321.62
2024-04-26

江西省

¥ 317.07
2024-04-26

福建省

¥ 303.10
2024-04-26

安徽省

¥ 313.25
2024-04-26

浙江省

¥ 342.2
2024-04-26

江苏省

¥ 309.21
2024-04-26

上海

¥ 332.73
2024-04-26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4-26

吉林省

¥ 336.82
2024-04-26

辽宁省

¥ 310.53
2024-04-26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26

山西省

¥ 315.06
2024-04-26

河北省

¥ 342.12
2024-04-26

天津

¥ 338.21
2024-04-26

北京

¥ 349.43
2024-04-28 00: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