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4月全国各地基础设施投资统计
2024年1~4月全国各地基础设施投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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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表示,中国投资体制改革以来,外商投资项目实行了核准制度,对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加强宏观调控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一些地方仍存在着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失当的问题。有的外商投资项目未经核准即已开工建设,有的未严格按照核准内容进行建设,有的投资者借国际资本市场波动、中国汇率政策调整之机,采取虚假合资、虚报总投资、设立空壳公司等方式,以外商直接投资的名义调入资金,并将资本金结汇挪作他用,谋取不正当利益。
根据通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投资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要坚持外商投资先核准项目,再设立企业的原则,防止设立空壳公司。各类外商投资项目,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项目、外商购并境内企业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含通过境外上市而转制的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项目和再投资项目等,均要实行核准制。
通知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核准项目时,要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等核定项目总投资,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注意把握并监控境外资金的流向,严格外商投资项目总投资与资本金的差额管理,落实融资方案,需要对外举债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外债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境外投资者背景和资信情况的审查,对背景不明、资信达不到要求或材料不完整的,要严格审查,防止无真实投资背景的外汇资金流入。
通知指出,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总投资,包括增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其中限制类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此类项目的核准权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放。
通知强调,对于未经合规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或以化整为零、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核准文件的项目,或不按项目核准文件要求进行建设,已调入境内的资金不用于建设项目的,应及时纠正,严重违规的,可依法撤销项目核准文件并责令其停止建设。存有上述问题的项目,一经发现,不得享受采购设备税收减免等相关优惠政策,对其上市或发债的申请不予支持。
编辑:zl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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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4月全国各地基础设施投资统计
黑龙江省出台政策,对电子信息、新材料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超10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最高1000万元的额外补助。政策基于现有技术改造政策,旨在促进产业升级,发展高端、智能、绿色产业。企业无需申请,符合条件即可自动享受补助。政策还包括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以及绩效评价,确保资金有效使用。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其他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
中国出台《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旨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目标。方案提出具体指标,包括2024年和2025年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并针对能源、工业、建筑等领域部署十大节能降碳行动。通过加强化石能源清洁利用、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推动行业节能改造等方式,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最大化。
国务院发布《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基础。方案聚焦能源、工业、建筑等领域,通过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发展新能源和循环经济、强化科技创新,以及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机制,激发节能降碳内生动力,确保国家规划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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