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水泥生产许可证换发延期至12月31日
近日,从四川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获悉,由于四川灾区企业受损严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支持受灾地区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水泥生产许可证换发延期至2008年12月31日。
具体办法是,对今年到期换发生产许可证的灾区企业,其中包括水泥等7类主要建材产品获证企业的换发生产许可证时限,一律延期至2008年12月31日,确保救灾物资和灾后重建物资的正常生产。对各地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已受理的企业发(换)证申请,许可证各环节工作部门和单位会加快办理进度,特别是对灾区企业的申请,要优先受理申请、优先现场审查、优先产品检验、优先审核发证,确保企业尽早生产,支援灾区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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