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个水泥粉磨线超低排放改造评估项目通过评审
2020年11月,浙江省先后印发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及监测技术指南,全面推进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其中对独立粉磨站企业,要求到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
今年4月,受企业委托,浙江省环科院派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始对浙江清湖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开展技术指导。经多次赴现场踏勘调查、收集资料,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技术人员研究制定了“一企一策”提升整治方案,明确进度安排、落实改造责任,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造建议,并跟踪指导企业逐项开展整改落实。
在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工程后,浙江省环科院专业技术人员于今年10月组织对水泥粉磨线开展了有组织排放符合性分析、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和清洁方式运输评估,编制完成了全省首个水泥独立粉磨站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报告。
此次超低排放改造评估项目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并得到企业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一致认可,为推动全省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深入实施,水泥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后续,浙江省环科院将继续做好技术支撑,进一步研究做好超低排放改造、监测结果评估等相关工作,为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贡献力量。
编辑: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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