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原材料,水泥工业是我省传统支柱产业,在全省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609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我省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105号)要求,结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水泥工业发展特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水泥工业发展成就
“十五”期间,我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先进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加大力度淘汰机立窑等落后生产工艺,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迅速发展。截止2005年底,我省累计建成投产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80条,其中日产5000吨生产线15条,日产2500吨生产线34条。全省新型干法水泥
熟料生产能力6000万吨/年,占全省水泥熟料生产能力的90%以上,使我省从以机立窑生产工艺为主、“十五”初期新型干法水泥比例只占2%的省份,一跃成为新型干法水泥比例在全国领先的省份。
(二)机立窑水泥生产加快淘汰。截止2005年底,全省已经拆除水泥机立窑620座,占我省机立窑总数的91%,淘汰落后生产能力5000万吨。目前我省还存机立窑85座,其它小型旋窑11座,水泥生产能力1000万吨。
(三)水泥工业与环境的友好程度明显提高。据测算,我省“十五”期间淘汰机立窑和发展新型干法工艺后,按6000万吨年水泥熟料需求量折算,每年节约标准煤100万吨以上,节省石灰石700万吨以上,可以腾出土地约2万亩,人均劳动生产效率增长5倍以上。
(四)水泥产业新布局基本形成。全省在石灰石资源丰富的长兴、建德、衢州、诸暨、富阳形成了五个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基地,占全省总熟料生产能力的78.5%以上;在市场和运输条件较好的嘉兴、杭州、宁波等地相继建成一批大型粉磨站。
(五)实施了“走出去”战略。据不完全统计,自2003年至2005年底,我省有30多家企业在江西、福建、安徽、陕西、湖南、湖北、河南、吉林等省发展新型干法水泥,投资规模100多亿元。
二、水泥工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十五”期间我省水泥工业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总体上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产业集中度低,企业营销方式落后,管理水平不高,产品结构不合理等。
(一)产业集中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截止2005年底,我省有水泥企业264家(含粉磨站),平均生产规模为33.73万吨(全国平均19.73万吨);新型干法窑企业60家,平均生产规模100万吨。虽然通过“十五”的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集中度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相比差距依然很大。据统计,2005年我省前10位水泥企业的总产量3044万吨,生产集中度34.2%,产业集中度偏低。
(二)生产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我省大多数新型干法水泥企业都是从传统的机立窑企业直接转型而来,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尚未取得突破,仍沿用机立窑企业的传统习惯,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优势得不到充分利用,综合效益不能有效地发挥,管理水平与先进生产工艺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据省水泥协会统计,2005年全省水泥熟料标准煤耗为118.2㎏/t,其中新型干法窑水泥熟料标准煤耗为117.2㎏/t;全员劳动生产率全省水泥企业为1797吨/年·人,其中新型干法窑企业为2015吨/年·人。与国际先进水平标准煤耗小于110㎏/t、劳动生产率15000~20000吨/年·人相比,我省新型干法水泥管理水平还有很大差距。
(三)企业营销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长期以来,一些企业忽视先进的市场营销管理,缺乏品牌运作,未能从竞争战略的高度思考企业的未来,从树立竞争合作理念的角度思考市场布局,从顾客满意的角度考虑市场营销问题,而是简单地把营销管理停留在“运销”——运输销售。由于营销管理粗放,面对更加残酷的市场竞争、国际资本的涌入,一些企业缺乏准备,难以应付。
(四)人才状况与产业发展不相适应。新型干法技术的迅速发展,使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问题显得较为突出,有些企业生产系统长期进入不了最佳运行状态,生产能耗、产品质量和“三废”排放指标与行业的先进水平差距较大,先进的智能化技术装备优势没有得到真正发挥。人才的缺乏使我省水泥行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弱,行业综合竞争力的提升相对缓慢。
三、结构调整与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省水泥工业的结构调整与发展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在能源、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允许的条件下谋划水泥工业的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按照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生态浙江”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水泥行业结构调整。重点推进水泥工业的组织结构调整,优化区域布局,支持和鼓励企业联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实现我省水泥工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二)结构调整与发展目标
1.产量目标。2010年水泥预期产量1.3亿吨,年均增长7.87%,占全国预期产量12.5亿吨的10.4%;基本实现水泥散装化。到2007年底,淘汰所有水泥机立窑和其他落后水泥工艺;新型干法水泥产量达到水泥总产量95%以上。
2.结构调整目标。2010年,形成规模达到3000万吨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1~2家,1000万吨以上企业4~5家;全省水泥企业平均规模达到60万吨以上,水泥产量前10位企业的生产集中度提高到60%以上;新型干法水泥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4000吨熟料/年·人以上。
3.清洁生产目标。水泥生产的粉尘排放控制在50mg/m3以下,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60%的新型干法水泥企业安装在线连续监测装置。每年综合利用各种工业废渣量达3000万吨以上,使水泥生产成为消化吸纳电厂粉煤灰等工业废渣的主要途径之一。石灰石资源有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4.主要节能降耗指标。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吨熟料热耗不大于110㎏标准煤;吨熟料电耗不大于65Kwh;吨水泥综合电耗不大于90 Kwh;采用纯低温余热发电的水泥生产线达到70%;水泥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下降30%。
四、结构调整与发展的原则和重点
“十五”期间,我省水泥工业基本形成在石灰石资源丰富的地区建设熟料生产基地,在靠近市场、交通便利的地区
建设水泥粉磨站的格局。水泥行业产销基本平衡,技术结构调整基本完成。
(一)结构调整与发展的原则
“十一五”我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与发展重点是推进组织结构调整,原则上近期不再新布点发展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不再新建和扩建日产2500吨及以下规模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不在非资源地新建和扩建水泥熟料生产项目,新建和扩建日产4000吨及以上规模生产线的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必须在有资源保障、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等条件适宜的地方严格控制、有序发展;严格控制水泥粉磨生产线的建设,在混合材资源比较丰富、交通条件比较优越的地区,通过等量或适量淘汰规模小、耗能高的粉磨生产能力,适当发展大型粉磨生产线,新建和扩建水泥粉磨生产线必须符合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和环保标准,磨机直径不小于3米;鼓励企业实施环保和节能等综合技术改造,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建设环保和节能型水泥产业。
(二)结构调整与发展的重点
1.培育重点
重点支持熟料基地规划区内新型干法水泥年生产规模500万吨以上的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多种方式,发展为先进的大型、特大型水泥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
“十一五”重点支持培育的水泥企业:
(1)培育年产3000万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企业集团2家;
(2)培育年产1000万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企业集团5家;
(3)培育年产500万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企业集团10家。
2.布局重点
(1)杭州市。严格控制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在淘汰规模小、耗能高的粉磨设备基础上适当发展中、大型粉磨生产线。到2010年底水泥生产能力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
(2)嘉兴市。不再新建和扩建除粉磨生产线以外的水泥项目;在水网运输条件较好,粉煤灰、钢渣等废弃资源比较集中,又靠近上海市场的地方,在淘汰现有规模小、耗能高的粉磨设备前提下,适当发展水泥粉磨生产线。到2010年底,水泥生产能力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
(3)湖州市。严格控制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在淘汰现有规模小、耗能高粉磨设备的前提下,选择南浔区、吴兴区靠近市场、水网运输条件较好的地方适当发展中、大型水泥粉磨企业。到2010年底,水泥生产能力控制在1800万吨以内。
(4)金华市。不再新建和扩建水泥及熟料生产线,在淘汰水泥机立窑和规模小、耗能高粉磨设备的基础上合理布局,适当发展粉磨生产线。到2010年底,水泥生产能力控制在1800万吨以内。
(5)衢州市。在交通运输条件改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当地石灰石等资源丰富的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熟料基地,重点发展常山县和衢江区等两个区块;严格控制水泥粉磨生产线的建设,淘汰水泥机立窑和规模小、耗能高粉磨设备。到2010年底,水泥生产能力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
(6)绍兴市。严格控制水泥及熟料生产线建设。在淘汰小型粉磨生产线的基础上合理布局,适当发展中、大型粉磨生产线。到2010年底,水泥生产能力控制在1200万吨以内。
(7)其它市。包括甬、台、温、丽水、舟山市,不再新建和扩建水泥及熟料生产线,不再新布点水泥粉磨站。到2010年底,宁波市水泥生产能力控制在800万吨以内;台州市水泥生产能力控制在600万吨以内;丽水市水泥生产能力控制在500万吨以内;温州市水泥生产能力控制在300万吨以内。
五、对策措施
(一)支持大企业集团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引导企业重组联合,优化水泥生产企业组织结构,支持水泥生产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通过强强联合、兼并重组、互相持股等方式进行战略重组,提高我省水泥产业集中度,实现水泥工业组织结构调整和优化。培育若干家技术装备和管理先进、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水泥生产企业。重点支持年产500万吨以上规模的水泥生产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和向外拓展的方式,进一步扩大规模,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布点,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对入选国家和省重点支持企业名单的企业,在项目核准、土地审批、贷款投放和外资嫁接上,优先给予支持。依法关停规模小于20万吨/年的水泥生产企业。
(二)鼓励企业“走出去”,参与国内外竞争。我省新型干法水泥技术发展较快,积累了一定的生产管理和营销经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向外拓展,利用自己的管理优势、技术优势、资金优势、营销优势,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到省外投资办企业;要利用我省港口资源比较丰富的条件,支持有条件企业通过水泥出口来探索走出国门直接到国外投资办企业路子,使我省水泥工业实现向资本、技术、管理、装备、服务等配套输出的国际化经营方向发展。
(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加强科技合作,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鼓励和支持水泥生产企业开展科技合作,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开发投入。依托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积极开展水泥生产原料、配方和混凝土应用等的研究;改进生产工艺,增强水泥产品对各种混凝土使用环境的适应性,提高水泥产品质量。鼓励水泥生产企业对生产设备和设施进行技术改造,降低能源消耗,完善均化设施,提升生产控制系统的准确性和智能化水平。
按照《浙江省新型干法水泥企业管理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水泥生产企业管理体系,整合和优化各类资源,提高管理效率。积极推进水泥行业的管理信息化水平。水泥生产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建立和完善经营管理信息化系统,改进和优化企业管理工作程序,促进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的创新,提高快速响应市场的能力和企业运营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各级经贸和质量技监部门要加强水泥生产企业化验室和水泥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水泥生产质量控制符合《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确保水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循环经济。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对低热值燃料应用、工业废渣及可燃废弃物、城市垃圾处理的应用,以及新型绿色水泥基材料等的研究,推进清洁生产管理。积极发展散装水泥,着重解决散装水泥运销环节中的制约因素,促进全省水泥散装率的进一步提高。积极支持水泥生产企业利用生产过程中窑头窑尾排放的废气实施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降低水泥生产能源消耗,减少对大气的排放。加强石灰石矿产资源管理,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按照我省石灰石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做好开采后的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方面的工作。
(五)实施人才战略,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充分利用大专院校、可研机构、专业协会及其他中介机构等全社会各种教育资源,专门培养和继续教育提高相结合,自我培养和人才引进相结合,加快水泥工业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快企业家的培养,结合我省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建立激励机制,采取多种途径,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培养一批掌握现代水泥工业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具有强烈开拓创新意识的企业家队伍。要加快技工队伍的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和竞赛,营造努力学习技术、刻苦钻研技术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岗位员工的素质。
(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